略论《尔雅》的语言学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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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一方面是伦理等级制度在词的内涵和外延上的表现,另一方面要求人在运用语言时要按确定的词义来选择词语,即“名不正,则言不顺”。在逻辑上墨子提出“以名举实”。“名”就是用词表示的概念。“举实”即用概念反映客观事物,“以名举实”就是说概念反映事物要靠词语来实现。先秦诸子在上述问题中涉及到的语言问题归结起来就是语言的社会本质,语言和思维的关系即语言符号的形式和内容的关系本文由论文联盟http://www.LWlm.cOm收集整理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先秦诸子有截然不同的观点,老子、管仲等人认为词与概念之间存在必然联系,“名生于实,实生于德,德生于理,理生天智,智生于当”。而荀子则说明了词与概念之间的关系是“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异于约则谓之不宜。名无固实,约之以命实,约定俗成谓之实名”。按荀子的观点,词与概念之间没有必然联系,是社会成员约定俗成的,语言是一种社会现象。显然这种观点是符合语言实际的。 二、《尔雅》是先秦语言研究的集大成之作 先秦诸子“名实之辩”的语言理论探讨对语言实践产生了很大影响,《尔雅》正是“名实之辩”的产物。 《尔雅》成书于战国末年,编纂人是齐鲁儒生。[3]作为书名,“尔”是“近”的意思(后来写作“迩”),“雅”是“正”的意思,在这里专指“雅言”,即在语音、词汇和语法等方面都合乎规范的标准语。《尔雅》的意思是接近、符合雅言,即以雅正之言解释古语词、方言词,使之近于规范。这说明先秦时期名不副实的词汇变异现象影响到了人们的交际,语言的社会性要求人们按确定的词义理解和使用词语。《尔雅》用标准语解释方言和古语,贯穿着“以名举实”的语言理论,为当时的人们正确理解、运用“名”提供了标准。 《尔雅》每一篇的篇题都是“释×”,篇与篇之间的安排都经过认真考虑,释诂、释言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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