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审计治理机制创新策略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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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由于政府官员的腐败与企业高管舞弊往往相伴相随,甚至一脉相承,因此,现实中腐败与舞弊案件屡屡发生,且大案要案不断。其根源就在于,三者各自为战,互不协同,尤其是对政府投资项目或国有企业审计中,更未将反腐败审计与反舞弊审计结合起来,也未实现与组织的内部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等有效性协同,因而反腐败治理效果仍然有待提升。前述京沪高铁违法案,以及最近的中国移动高管违规案等都说明了这个问题。 三、反腐败审计治理的机制创新 鉴于上述现状,必须切实加强党内、纪检、舆论和审计监督,实现相互信息共享,创新反腐败审计治理机制,完善防治腐败体制机制,具体措施如下: (一)建立政府人员个人终身绩效数据库,实现资源及时共享,分层次选择事前、事中(任中)、事后(离任)的时机。在新《审计法》中增加公开反腐败审计报告的有关条款,包括公开时限、形式、载体等程序性规定,以及公开内容要求等实体性规定。 (二)建立以反腐败审计与绩效审计、纪检、信访部门、媒体有机结合的干部动态管理机制,让权力运行由静态趋向动态。根据公务人员的职务大小实施分层治理体制,尤其对位高权重的重要官员建立有效制衡机制,让权力运行不断民主化。 (三)对政府重要岗位官员,应该进行全程审计。建立以政府审计部门为主导,纪检部门为辅,与民间舞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内部审计协同的高效模式。在反腐败审计体系中,由于政府审计本身独立性极为有限,审计技术尚需不断创新和吸收其他审计的最新成果,因此,必须尽快建立与内部审计、民间审计的联动机制,使审计始终保持应有的权威性和震慑力,更有效地提高反腐败审计的效率和效果,形成反腐败的合力,真正实现廉政清明、长治久安上一页 [1] [2] [3] [4]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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