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参照国外经验,我们应该:
2.5.1建立提名委员会,改变以往由持股股东提名的办法。在董事会内设立提名委员,提名委员会的主要成员由独立董事构成,董事会的董事候选人由提名委员会提名,经股东大会讨论决定。
2.5.2建立合理的选任程序。上市公司的董事会选举应普遍实行累积投票制度。同时,为避免控股股东操纵股东大会表决,实行控股股东表决回避制度。
2.5.3建立独立董事的准入机制,提高独立董事的综合素质。独立董事职位的性质要求其具有一定的教育背景,具有一定的商业经验与理论基础,熟悉相关财务及法律知识。
2.5.4完善独立董事解任制度。首先,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的罢免条款,明确独立董事没有明显违规的前提下,上市公司不能随意对其罢免、更换。其次,改进独立董事辞职的相关规定,尤其要规范对独立董事的离职信息的披露,以便抑制其怠于行使职权的思想,对独立董事的工作形成监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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