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首先企业“走出去”、吸引境外跨国公司“走进来”的政策与建议。
关键词:跨国公司 “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
德国在长期促进企业“走出去”投资策略和资金运营分析
目前,越来越多的中资企业走向海外,而且投资规模日益扩大。从原来的贸易型逐渐转为生产型,从绿地投资转向绿地投资和股权并购相结合,投资领域从家电行业为主逐渐转向石油、矿山等战略资源。但是其资金管理模式基本上还是停留在国内融资、分散管理的模式上,这种模式目前来看已经产生了一些问题。
1、融资渠道不够畅通成为企业发展境外投资的重要瓶颈。目前我国跨国公司在境外由于多种原因,还很难获得境外的充分融资。境内母公司虽然可以从境内银行获得融资,但是根据现行外汇管理规定,无论是将国内资金汇出境外,还是国内银行担保在境外的银行融资,都需要比较复杂的审批手续,因而从数量上和时间上很难满足境外公司的融资需求。
2、集团内外汇资金内部运作限制条件苛刻,使跨国企业很难真正实现外汇资金的集约化管理。现行法规已允许中资跨国公司将境外闲置外汇资金在成员公司间运作,使境外子公司之间多了一条融资渠道,但规定的“门槛”太高,限制条件苛刻,多数企业集团不能达到规定条件。
三、几点启示
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积累了一定的经济资本,劳动力的教育程度也得到了明显的改善,但是要达到德国的水平尚需时日。虽然我国和德国在经济制度、法律体系、货币政策及汇率机制等方面有着太多的差异,但这并不影响德国对经济主体的先进管理经验及理念带给我们的启示。loCAlHosT我们认为,无论是促进我国企业“走出去”,还是吸引境外跨国公司“走进来”,我们的政策尚有很多地方值得完善。
(一)加快涉外经济的立法和制度建设及完善工作
在过去的数十年,影响全球资本流动最重要的因素是制度的质量和法律体系起源。德国在涉外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制定和出台了相当全面而严谨的法律配套制度,比如对境外投资的保护性制度和措施、对跨国公司在境外的经营活动进行的有效监督和管理、对跨国公司的境内外并购交易所设定的限制性条款等。而我国在涉外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在相应的法律体系的完善和配套制度建设方面仍有相当的距离。比如,中国股市正日渐成为世界投资者关注的焦点,很多在华跨国公司也把能进入中国股市作为经营的目标之一,他们或者直接上市,或者通过收购上市公司间接上市,而目前我国对跨国公司进入中国证券市场还缺乏统一的管理规定,很容易导致不公平的竞争格局。我国监管部门当前必须考虑在鼓励境外跨国公司进入我国证券市场的同时,应对进入证券市场的外资公司的资格和规模等进行必要的管理,在政策规定中,既要体现外资跨国公司与境内中资公司的公平待遇,又要防止出现垄断行为或敌意并购行为。
因此,我们需进一步完善涉外经济的立法和制度建设工作,提高政策透明度,降低境外跨国公司在我国经营活动中的法律风险和交易成本,同时也为国内中资企业进行境外投资及在国际市场进行并购交易提供更有效的法律保障。
(二)加快建立和完善政府各个管理部门间的合作机制
德国在跨部门合作方面堪称典范,而且在政府颁布的法律中有明确而清晰的界定,无论是在统计数据共享、现场检查合作、共同制定政策、处理重大事件的意见交换等方面都有很清楚的合作要求,极大地提高了管理效率。我国在这方面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合作效率仍有待提高。因此,要下大力气完善商务、海关、税务、工商、外汇等监管部门共享的信息平台,使跨国公司方方面面的行为同时进入各部门的视野,加强联合分析工作,对“走出去”的企业要实行各部门认同的“一揽子”鼓励和保护政策,对“引进来”的企业也要实行相同程度的优惠政策,对异常的跨境关联交易要联合进行跟踪、联合打击,提高联合执法效力。
(三)全面注重引进外资的质量和综合效益的评估,加快实现利用外资由数量增长型向质量效益增长型转变
德国在引进外资跨国公司的过程中,主要依靠的并不是大量的土地及税收上的优惠政策,而是以过硬的劳动力素质、严谨的工作作风而产生的高效的劳动生产率吸引了很多国际跨国企业进驻,尤其在环境保护方面,德国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先驱国家,颁布了一系列规定及条例,德政府一直将环保因素指标列为引进外资的核心指标之一,并规定了很多细项,考核这一指标的工作程序也很复杂而严格。对比我国的情况,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在引进外资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外国直接投资总量已跃居世界第二,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创造大量的社会就业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但是,总结其中的教训也不少,比如,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追求政绩采取竞相压低土地价格、劳动力价格的方式吸引外资,有的地方甚至默认税款流失。在环境保护方面也睁只眼闭只眼,绿色gdp在某些地方只是在走过场。此外,长期以来大量初级加工制造业的引进导致大量加工产品的出口,造成近几年来进出口贸易的持续大额顺差,影响了国内货币政策的执行效果,也引发了一些后遗症。因此,我们在继续坚持利用外资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其核心质量和综合效益,应适时取消对外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在引进及保留高端制造业的同时,应加快建立国际服务外包生产基地,提升出口产业结构;应进一步完善跨国公司投资的行业和地区的统一规划,推动经济协调、和谐发展。
(四)进一步简化和完善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手续,满足企业境外投资的需要
德国在本国企业境外投资的管理上没有任何行政审批或登记要求,手续相当简便,只是由德国中央银行对所有境内汇出数据进行全面统计即可。我国尚处于资本管制阶段,但有些环节仍有简化的必要和空间。比如,在中资企业集团“走出去”方面,应在试点的基础上,放宽集团内外汇资金内部运作条件,降低“门槛”,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进一步简化企业外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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