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在新时期下,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准则对于维修中的相关规定,探讨医院固定资产维修的会计核算方法与措施。
【关键词】 医院; 固定资产; 维修; 会计核算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出台了1项基本会计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实现了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提高了我国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就固定资产核算而言,《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固定资产》),与原《企业会计制度》相比有了一定的变化。
一、医院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与维修成本的构成
(一)医院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
目前执行的非营利性医院会计制度中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其核算方法如下:
购买,借:专用基金——修购基金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入库,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计提,借:支出
贷:专用基金——修购基金
核算时应注意:除非有融资租赁,否则报表上的“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应相等。
(二)医院固定资产维修成本的构成
在细化设备分类的基础上,医院固定资产维修成本包括如下内容:
维修成本=技术维修费+基本成本费
其中:技术维修费=技术服务费+专用维修仪器费(折旧)
基本成本费=零配件费用+耗材费用+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lOCaLHOSt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因此根据《固定资产》准则,医院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进行复核,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然后按照调整后的净残值在固定资产剩余使用年限内重新计算折旧金额,即采用未来适用法。
(三)健全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核算制度
现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医院的固定资产也应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每年年度终了,应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清查,发现有由于淘汰、报废,已无法使用的,应及时办理报废核销手续,发生报废和毁损费用的,也可吸收企业会计的做法,通常增设“固定资产清理”账户。出售、报废和毁损的固定资产等转入清理时,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等科目;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清理费用,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贷记有关资产科目;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损益可计入当期“其他支出”或“其他收入”。
(四)重复发挥会计核算与监督职能
在固定资产维修核算中,医院要建立材料管理辅助账。对已维修的固定资产进行二次核算,各服务中提交包括用工单位、工作项目、派工单位、工作内容、维修价格、完成情况、用工单位签字、修理工签名等内容的派工结算单,派工结算单必须经用工科室负责人签名方有效。据此进行辅助账簿的登记核算,每月月末结算出未使用材料结余数,编制成册。
总之,具体的固定资产维修会计核算在医院固定资产管理中起到相当大的作用。不仅提高了工程技术人员的工作热情,更重要的是保证了医院医疗设备较高的利用率,减少损坏、延长寿命,同时也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使医院的整体管理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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