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公务员薪酬制度是收入分配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务员的薪酬公平问题对公务员队伍的建设与key words:civil servants;pay;features;fairness
一、公平视角下历次公务员薪酬改革政策解读 (一)解读《公务员法》施行之前薪酬改革的特点 从建国后到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以下简称《公务员法》)施行之前,我国公务员的薪酬 制度经历了三次较大的改革。这三次改革大致可以分 成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职务等级工资制阶段。这是从1956年统 一实行国家干部职务等级工资制开始的,这次改革实 现了由各大行政区为主的工资管理体制向单一工资制 度类型的转变。这种职务等级工资制度是我国薪酬制 度类型的雏形,奠定了我国薪酬制度的基础,适应了当 时计划企业中类似职务人员的收 入水平基本相同;内部公平性,即不同职务的人员所获 得的收入应该与各自对单位做出的贡献成正比;个人 公平性,即同一单位中占据相同职位人员的收入应与 其贡献成正比。[4]人们正是按照这两个参照系、三个层 次来判定个人收入的合理与否.
⒉我国公务员薪酬外部公平性分析。我国公务员 的薪酬
外部公平性主要存在两大问题。一是与不同行 业工资水平比较,公务员的薪酬偏低。国外的公务员工 资大多都是参照企业从事相似工作、具有相同资历人 员的工资标准制定的,公务员与企业从事相似工作、具 有相同资历人员的平均工资之比大体处在1.5:1.2:1的 水平,我国则达不到这一水平。我国公务员承担着一定 的社会责任,对社会的良好运转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公 务员的“体制内”工资水平偏低,与公务员的价值并不 相符。localhoSt外部公平理论要求公务员工资水平处于社会前 列,但从相关统计数据来看,我国公务员与企业平均工 资之比不会高于国外的标准。虽然经历几次加薪,从横 向看,我国公务员的工资呈不断上升趋势,但公务员的 工资并没有出现很大幅度的增长,而是一种渐进式的, 与其他行业一样保持一种平稳增长的态势;从纵向看, 公务员的工资较之以前在各行业中的排名基本没有改 变.
二是不同地区公务员工资差距过大。在英国、法 国、美国、新加坡等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同级公务员的 工资和福利标准基本上是统一的。我国的实际情况却 是不同地区和同一地区的不同政府部门之间工资水平 出现了较大差异。导致这种局面产生的一个原因在于 各地区、各部门在国家统一规定之外纷纷自行出台津 贴、补贴政策,出现了分配秩序混乱的现象。在有的地 区和单位,地方和单位自行发放的津贴、补贴甚至超过 基本工资。据2006年广东省“两会”代表李德锋反映,近 年来,广东省欠发达地区公务员津贴与发达地区的差 距在不断拉大,茂名下属县区公务员津贴是省直机关 的1/8,是珠三角部分地区的1/13,有的县甚至无法按 时发放公务员工资,更别说津贴了.
⒊我国公务员薪酬内部公平性分析。目前,我国公 务员薪酬内部公平性主要体现在职务补贴方面。2006 年,《公务员法》施行以后,不同部门、同一职务之间的 工资和同一部门、不同职务公务员之间的基本工资差 距并不大,但在不同职务补贴这一部分差距就大了。也 就是说,不同职务的人员所获得的收入不是与各自对 单位做出的贡献成正比,而是与职务高低成正比。同样 有才华、有能力的公务员,却由于职龄、机遇、性格等种 种原因,职务得不到提升,因而享受不到与贡献相当的 待遇。造成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是目前的公款接待、公 车消费等已成为公务员职务消费的一个重要组成部 分。现在,凡是处级以上的公务员,基本上都有专车,住 房补贴、通信补贴等逐级攀升。地位越高的公务员,收 入越高,而实际个人消费却越少;地位越低的公务员, 收入越低,但交通、通信、医疗等各种个人支出反而更 大。这样的一升一降,导致公务员队伍中的贫富差距进 一步被拉大.
⒋我国公务员薪酬个人公平性分析。个人公平性 要求组织中每个员工得到的薪酬与他们各自对组织的 贡献相匹配。我国公务员薪酬在同一部门中占据相同 职位公务员的收入几乎没有差别。如果说内部公平性 强调的重点是工作本身对薪酬决定的作用,那么,个人 公平则强调的是员工个人特征对薪酬决定的影响。在 组织中工作的公务员都希望自己被公平地对待。对于 公务员来讲,如果薪酬缺乏个人公平,就会引起公务员 队伍的分化,影响团队合作精神。因此,我国公务员薪 酬制度中还应该反映公务员个人方面的差异在薪酬决 定中的影响,这种影响可以通过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来调控.
⒌公务员薪酬程序公平和互动公平问题。程序公 平是指所感觉到的薪酬或其他结果的决定方式的公平 性。有研究表明:“员工对于加薪的反应主要取决于其 对于加薪程序公正与否的认知判断。如果员工们认为加 薪程序是公平的,那么,员工们对于这次加薪会更满意, 即员工对于加薪的满意度主要取决于其对程序公平的 认知判断而非金额的大小。尽管个体不能直接控制其决 策,却能对于形成决策的程序做出反应。甚至当某一决 策对于个体具有负面影响时,公正的程序仍然会使个体 感到他的利益受到了保护。在组织管理中,人们在相互 的人际社会交往和信息沟通中体验到的公平性是相互 作用式公平。在组织背景下,相互作用公平会极大地影 响群体气氛、组织文化和部门间的协调。”[5]从以上理论 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对于公务员薪酬制度而言,程 序公平和互动公平也是非常重要的.
我国公务员薪酬程序公平问题主要体现在公务员 薪酬制度建设方面。首先,薪酬管理体制改革滞后于公 务员制度改革。其次,缺乏相应的配套制度做支撑。最 后,公务员薪酬制度的法制化、规范化程度不高,人大 的审查监督缺位。截至目前,我国还没有形成关于公务 员薪酬制度的专门立法。对于公务员薪酬的相关规定 和管理只是在《公务员法》中有些原则性的规定,或者 是在政策执行中通过政府文件来进行。由于法律程序 上的缺位,公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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