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中的首要价值一样。”把正义作为衡量制度进步与否的首要标志。罗尔斯最大的理论贡献是提出正义的核心原则是对社会财富的平等分配原则(不是平均分配)和对最少受惠者的保护原则。
中国古籍文献中没有公正一词,但意义相近的“义”却源远流长,至今经久不衰,有着很丰富的内容。“义”为儒家学说的基本道德原则。据统计,在《论语》一书中提到“义”字达24次,在《孟子》一书中使用“义”字达108次。例如《论语·卫灵公》中所载,“子曰:‘君子义为质’。”就是以义作为根本。中国历次农民起义都曾高举“义”字大旗,都把义字看作是最高尚最有号召力、凝聚力的旗帜。“义”的含义就是伸张正义,反对邪恶。
而我国城市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正对并将持续对社会公正产生极大的破坏作用。国际公认基尼系数是衡量一个国家贫富差距的主要标准。我国上世纪80年代,基尼系数在0.2—0.3之间,存在着平均主义倾向。90年代以来,我国基尼系数呈迅速扩大的趋势。据测算,我国的基尼系数1996年为0.375,1997年为0.379,1998年为0.384,1999年为0.397,2000年为0.414,现在已接近0.45,已经超过0.4的国际警戒线。城市贫富差距的拉大是与社会公正的理念格格不入的。我们认为,社会公正的核心和实质,是全体社会成员对社会资源和社会财富的合理分配和享用。社会公正体现着“每个人所得”,体现着“资源共享,普遍受益”的原则。社会资源和社会财富不能由少数人拥有和享用,必须为大多数人所拥有和享用。社会资源和社会财富分配的不合理,就是对社会公正的背离。
社会公正是和谐社会的基石,坚持社会公正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基础性意义。只有坚持社会公正,真正做到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才能充分调动全体社会成员
的聪明才智和工作积极性,使社会充满生机和活力;只有坚持社会公正,通过民主法治作为制度保证,才能真正走向依法治国的轨道;只有坚持社会公正,人们通过自己的劳动和贡献,得到其“应所得”,人们之间才能形成和谐相处的关系,社会才能稳定有序和长治久安。
2、城市贫富分化破坏社会安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保持社会安定有序,这是和谐社会基本特征和必然要求。改革、发展、稳定是辩证统一的,和谐必须改革和发展,同样和谐也必须稳定,因此安定有序是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
保持安定有序必须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有效地应对各种风险,有效地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必须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广泛开展创建平安社会和平安社区活动,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措施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个社区,确保社会安定有序,增强居民的平安感和幸福感。
保持社会安定有序与激发社会活力、增强社会团结和睦是统一的。社会安定有序与增强社会活力并不矛盾,社会越是安定有序,人们就越是想干事业,社会就越有活力,发展就越快。因此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团结和睦,社区平安祥和,家庭幸福安康,社会就会充满蓬勃发展的活力,和谐社会的建成就会为时不远。
社会治安问题: 从建国后的50多年来看,中国经历过5次犯罪高峰(三次犯罪高峰是在计划经济、封闭的条件下发生的):第一次是在建国初期的1950年。其背景是两种社会制度的交替,新旧政权的更迭。第二次是在三年困难时期的1961年。天灾人祸是诱因。第三次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的1973年。第四次是改革开放后的1981年。社会结构转型引发了一些人道德丧失、价值观念堕落。第五次是自80年代中期以来正在运行的高峰期。据资料显示,九十年代中期发案率上升到80年代前半期的8倍 ,而1999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案225万件,又比1998年上升了13%,2000年共立案363万件,比1999年又上升了61%。这次犯罪高峰持续时间长、案件上升幅度大、犯罪类型与手段繁多、危害严重,是前几次所不能比拟的。诱发犯罪的因素有很多,主要是改革开放向纵深挺进,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社会转型所带来的各种矛盾促使的。社会治安问题是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综合反映。我国目前社会治安问题突出绝不是偶然的。它是我国社会转型期的深层社会矛盾及反映这些矛盾的社会问题的表征。探讨其成因,主要有:
1.体制转型期内产生的社会震荡。我国正处于由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向新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实现形式。商品经济具有两重性。一方面促进社会经济活力,提高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另一方面,它严重地冲击原有的价值准则和社会秩序,引发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导致价值观的异化,成为引发犯罪的思想渊源。 另外,在社会转型过程中,价值观的多元化,又在客观上增加了社会控制的困难。以及受社会亚文化的影响,社会价值导向存在偏颇和混乱,使一些人过于注重自我和实现自我价值,缺乏起码的社会责任感,当自己超常的物质欲望和精神欲望通过正常途径得不到满足时,便采取越轨手段以求解决和解脱。
2.收入差距拉大产生的变态利益需求取向。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的利益分配格局正在发生变化,尽管这种转变起到了奖勤罚懒,提高劳动效率的作用,但在这当中,也确实产生了严重的社会分配不公现象和个人收入过分悬殊的现象。使社会心理出现失衡,产生了各种利益集团之间的冲突与矛盾,利益冲突的加剧必然使违法犯罪行为增多。
仇富:
有人说社会并不仇恨用个人的辛勤劳动而致富的富,但仇恨用不法手段而致富的富。也许这是个颠扑不破的真理,但也许这是个伪命题。
富是相对于穷的一种财富或收入的差别,其表现出的是银行的存款、股票或房子、车子等物的存在形式。在可见的这种财富存在形式上是无法去区分是用合法或非法手段聚集的背后原因的。也因而在现实生活与观念意识上就只能有一种仇富,而不会有两种可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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