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范文 | 演讲致词 | 汇报体会 | 总结报告 | 公文方案 | 领导讲话 | 党建工会 | 论文 | 文档 | 书信 |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大全网 >> 党建工会 >> 记要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论人权保障视角下的刑事简易程序           
论人权保障视角下的刑事简易程序

摘要: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对简易程序进行了较大幅度地改动,使得以提高诉讼效率为目的而设立的简易程序同时能够更好地兼顾公平,与刑诉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核心价值理念相呼应。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是为了提高诉讼效率,突出被告人的主体地位、强化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严格重罪的审判程序要求等则是为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以实现实体和程序公正。

可以说现行刑诉法在简易程序的设计方面始终考虑到了效率与公平的平衡。结合域外简易程序的一些制度,本文从法院职权的立场出发,对于法官如何在适用简易程序时兼顾人权保障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人权保障 简易程序 效率 公正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国宪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原则,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由于刑事程序涉及对人的生命、自由、平等、尊严、财产等实体基本人权的干预、限制甚至剥夺,因此刑事程序人权保障在一个国家的人权保障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我国刑事诉讼法在程序设置和具体规定中都贯彻了这一宪法原则。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在第2条"基本任务"中更是明文增加了"尊重和保障人权"。这是我国第一次在部门法律中载入"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这种历史性的突破有学者认为是翻开了我国刑事司法领域人权保障和民主司法的新篇章,成为我国刑事司法制度史上新的里程碑。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扩大了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的案件,均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因此,简易程序的适用率必将大大提高。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是《刑事诉讼法》的立法指导原则。WWW.YBaSk.coM在简易程序中,如何在兼顾公正与效率的情况下,同时实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这两个刑事诉讼的基本任务,是值得我们探讨与思考的一个问题。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

人权简单来说就是作为人这一主体所享有的基本权利。人权作为一种法律权利,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权利和其他社会权利。刑事诉讼法中的人权保障,其核心和基础是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各种权利。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4条第3款确立了国际社会关于被告人权利最低限度保证的公认标准。被告人权利的最低限度保证至少应当包括被告知指控、有相当时间和便利准备辩护、受审时间无不合理迟延、出庭自我辩护和由其有选择的辩护人进行辩护、传唤和询问证人、必要时免费获得译员帮助和不被强迫自我归罪的权利。我国刑事诉讼法也有与公约规定精神一致的相关内容。特别是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对有关被告人人权保障的内容在原来规定的基础上作了扩展。

完善辩护制度,辩护程序更加公正公平。首先是律师作为辩护人介入刑事诉讼的起点从审查起诉阶段提前至侦查阶段。其次是法律援助的对象范围和提供法律援助的阶段扩大了。再次,完善了律师会见、阅卷、申请调取取证方面的规定,保障了律师切实履行其辩护职责。此外,对于追究辩护人法律责任的程序方面,明确了管辖回避。

完善侦查措施,使侦查程序更加规范。规定了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可以进行全程录音或录像。这对于防止刑讯逼供有着极大的意义。对于技术侦查、隐匿身份侦查、控制下交付等特殊侦查措施进行了严格规范。

完善强制措施。进一步明确逮捕条件和审查批准程序,明确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严格限制采取强制措施后不通知家属的例外情形,强调检察机关在逮捕后对羁押必要性继续审查等一系列规定,有利于解决超期羁押、羁押率过高等问题。

完善证据制度。首先,明确规定了证明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或自诉人承担,并在原来严禁刑讯逼供的基础上,又增加规定了"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其次,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明确规定了对于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应当予以排除的情形,排除主体包括公、检、法三家。第三,明确证人出庭范围,加强对证人的保护。

完善庭审程序。一审程序方面,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明确了简易程序的适用以被告人同意为前提。二审程序方面,明确二审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范围,并限制发回重审。

此外,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死刑复核程序等的修改规定均体现了人权保障的内容,在此不再展开。

二、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对简易程序的规定及解析

(一)我国简易程序的相关规定

适用范围。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2)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第二百零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1)被告范文大全整理*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2)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3)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4)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在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上,从原来的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扩大为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所有案件,也就是说只要满足刑诉法二百零八条和二百零九条的规定,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无期徒刑以下(不含无期徒刑)的所有案件,均可适用简易程序。因此,从理论上讲,基屋人民法院的极大部分案件均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程序的启动权(被告人的否决权)。旧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有适用简易程序的决定权,检察院有建议或者同意适用权,但没有赋予被告人简易程序的启动权。新刑诉法明确规定,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是简易程序适用的必要条件,被告人若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有异议或者不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法院无权对其实行简易程序审判。也就是说新刑诉法赋予了被告人简易程序适用的否决权。

审判组织。由于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的扩展,基层法院管辖的可能判

[1] [2] [3] [4] 下一页

  • 上一个党建工会:

  • 下一个党建工会:


  • 看了《论人权保障视角下的刑事简易程序》的网友还看了:
    [记要]因特网版权保护法律论文
    [记要]论人才工作领域开放
    [记要]被害人权利保护的缺陷及建议
    [记要]人权与宪法保障
    [记要]人权与宪法保障
    [记要]论人民法庭达标工作
    [记要]论人性化执法的尺度及实施

    记要
    普通党建工会民事诉讼督促程序论文
    普通党建工会分管多经、招商粮食局副局长述职
    普通党建工会浅谈如何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
    普通党建工会科学发展观的理念、思路与实现途
    普通党建工会浅议司法行政机关服务经济发展的
    普通党建工会六年级(2)语文教学工作总结
    普通党建工会浅议我县电子政务建设存在的主要
    普通党建工会2006年刑警大队大队长述职述廉报
    普通党建工会新时期充分做好党政机关的保密工
    普通党建工会建设局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动员学
    普通党建工会如何扎实推进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
    普通党建工会关于营造一流的税收环境的辩证思
    党建工会
    普通党建工会[思想汇报]2011年思想报告:执着追
    普通党建工会[政府政务]在中共锦绣市一届十次全
    普通党建工会[记要]在全镇党的基层组织和党
    普通党建工会[记要]教学工作总结
    普通党建工会[政府政务]在2011年市委全委扩大会
    普通党建工会[政府政务]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
    普通党建工会[记要]谈执法与罚款
    普通党建工会[记要]最高额抵押法律分析
    范文大全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关于预告登记制度维护交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6月28日国旗下讲话:认真
    普通范文[规章制度]公司生产安全副经理岗位
    普通范文[规章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办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烟叶物资采购处业务员竞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金超杰同志事迹材料
    普通范文[个人简历]毕业生自我鉴定范文一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继承爱国传统树立报国之
    演讲致词
    普通演讲[就职演说]新任市委书记就职演说
    普通演讲[会议发言稿]镇长在2009年民主生活会上
    普通演讲[竞聘演讲稿]税务局副科长竞职讲演稿
    普通演讲[职场礼仪范文]老板秘书:职位不高小看不
    普通演讲[主持词]青年干部培训班结业典礼主
    普通演讲[教师演讲稿范文]让《家长》之花盛开在每一
    工作范文
    普通总结[年终总结]市人力三轮车协会年度工作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战略抉择,取舍是一种艺术
    普通总结[工作计划]晋城市高级技工学校2009年
    普通总结[工作计划]工作计划_党政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全省工业化汇报会书面汇报
    普通领导讲话[组织人事]干部在选调生工作会上的讲
    普通总结[自我鉴定]工业设计自我鉴定
    普通汇报体会[先进事迹材料]优秀体育教育工作者先进事
    普通公文方案[企划方案]花卉博览会宣传策划方案
    普通总结[工作总结]09年机关干部个人年终工作
    普通汇报体会[先进事迹材料]花,悄悄绽放—记某先进教师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给项目管理一双慧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