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侵害了农民的合法经济权益而且在征地过程中的种种问题造成了大批失地农民,成为危及社会安定的重大隐患。六是各方面对农业的投入严重不足,农业生产融资困难,农业的弱质性日趋突出。七是农村基层组织的薄弱和涣散导致农户长期游离于组织体系之外,缺乏必要的分工与协作,小农经济的脆弱性在市场竞争中更加明显,粗放的生产经营方式往往以恶化生态环境为代价,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与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不相适应。以上就是笔者总结的三农问题的主要方面,从表面上看,它们相互纠缠在一起,互为因果,错综复杂,很难理出头绪,成为考察三农问题的迷雾。但是,如果引入利益冲突的概念,从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关系这个角度去进行研究,会得出一个统一的结论。
经济效率是人类活动的物质基础,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实践离不开经济效率的支持,经济效率的实现不仅是经济活动的基本目的,也是经济活动的基础。在建国以来的经济发展历程中,可以看到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经历了几次经济效率的转变过程。首先是通过土改,激发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创造力,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这是一次明显的帕累托改善的过程。人民公社建立后,由于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受到了影响,农业和农村经济出现了非帕累托改善的曲折经历,农业部门经济效率的低下导致了整个国民经济的效率低下,经济发展停滞不前。随着改革开放的实施,农村中积蓄已久的生产力再度爆发,农业和农村经济再次呈现明显的帕累托改善过程,有力地支撑了新形势下国民经济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但是,随着农民负担问题的日趋严重,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呈现出非帕累托改善的迹象。这时,农村税费改革开始实行。可以看出制度变迁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经济效率实现的主要约束条件。我国的制度变迁同时也是政府主导型的制度变迁,即至上而下的制度供给形式。这其中,政府及其附属机构的利益需求是导致制度供给发生变化的基本动因。也就是说,公共部门的利益需求是主导制度变迁从而影响经济效率实现的主要条件。
1、公共部门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是农民收入的重要制约因素。这通过几个方面表现出来:
第一、直接参与分配活动制约农民增收,并诱发非帕累托改善。一是农村中的“三乱”现象,均是各级各部门以各种借口直接参与分配活动,满足部门和单位的利益需求。此外一些具有所谓执法资格的部门,为了一己之私,随意设点查扣农产品,乱收费,乱罚款,干扰了正常的农产品流通秩序,直接参与分配活动,致使生产者剩余和消费者剩余“缩水”,对市场的影响表现在一方面当农产品市场呈现供给无弹性的时候,这部分损失就是由农民承担,另一方面当农产品需求出现无弹性时,这种行为导致了价格上涨,农民没有获得价格上涨带来的收益。二是国家财政用于补贴农民的各种补助,被基层政府和部门平调、挪用甚至私分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三是在征用农业用地的过程中,各单位部门以及作为村级管理者的村委会时常出现克扣农民应得的土地补偿,成为农村的焦点问题之一。同时,在土地出让过程中的巨额差价和由此给地方政府带来的巨大收益也是各级政府乐此不疲的动因。
第二、直接插手具体生产和经营,干扰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一是政府和部门为实现自己的经济利益和*利益,随意干涉农民生产的现象仍然存在。前面说过,很多地方政府变指导性计划为指令性计划,命令农民种这样那样,常常导致农民增产不增收,尤其是在涉及地方财政收入状况的专营性和垄断性产品的时候更是如此。诸如强行要农民种烤烟和以结构调整等为借口强迫农民种植其他作物等现象就是这个问题的典型表现。二是仍具有浓厚公共部门色彩的农产品收购部门,尤其是大宗农产品收购部门,在收购农产品的时候,一方面采用压级压价的方式降低收购价格,另一方面在收购资金紧张的时候向农民打白条,影响了农民的收入。
第三、为了维护地方政府和部门的利益,人为设置市场壁垒。具有垄断色彩的而且对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有影响的农产品,诸如烤烟等,在收购入仓的时候,采取封锁政策,禁止农民以更高的价格向外地出售,降低了农民的收入。
2、公共部门的利益分配政策是制约农民收入的重要因素。正如前面说过的那样,计划体制下经济制度的设计目标是尽可能的从农业部门中转移农业剩余,加之后来的体制惯性以及行政体制改革的滞后,偏重于公共部门利益的制度没有被彻底打破,至今仍然在影响农业和农村经济。
第一、近年来,农民收入中,外出打工收入占了农民收入的重要部分,是农民现金收入的主要来源。但是,随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大量存在。当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因为政府在有关制度方面的供给不足是根本原因,各级各部门在遇到问题的时候为维护本地区本单位利益而相互推诿、扯皮和执行力度的不够是这个问题的表现。此外,计划体制时期形成以维护城市和工业部门(城市和工业部门是由政府统一掌管的,在计划时期无异于公共部门)利益为经济目的的“二元结构”,是企业和单位用工歧视的体制基础,直接导致了农民工的收入受到影响。
第二、计划体制下制定的土地征用制度是明显的偏重于政府总体目标的制度设计。正是这样一种制度设计导致了各级在征用土地的过程中可以名正言顺的低价买入,高价卖出,导致了农民与地方政府的利益冲突。
第三、农产品价格长期处于低位,仍然受到剪刀差的困扰。历史形成的剪刀差曾一度是制约农产品价格的主要因素。随着农村品价格的放开,绝大部分农产品价格是由市场供需决定的。但是,一些大宗农产品和垄断专营性产品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剪刀差问题。
3、利益冲突导致政府和部门缺乏对农业进行投入的积极性,影响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政府对农业的投入既包括了资金方面的也包括农村中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等公共品的投入,既有实物方面的也有制度建设等非实物方面的。总体来说均是政府提供的公共品,在利益冲突的背景下,很难对农村投放足够的社会公共品。
第一、正是前面讲过的那样,利益冲突导致了农村基础设施的匮乏。地方政府在这方面同样也是缺乏投入的,原因在于农业的比价效益低下,相对于其他项目来说难以起到“吹糠见米”的效果。如果把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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