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关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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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上海在开通一号线的同时,又开始了二号线的建设,1999年9月,上海地铁二号线建成。该项目按照市区两级财政、两级事权,由市、区两级投资主体承担,并各自负责借债和还贷。1997年,上海地铁明珠一期工程开始施工,2000年建成通车。这条线的建设是按照项目法人要求,(由市级投资主体、上海铁路局、沿线6个区)组建了多元化的项目公司-“上海久事公司”,资本金外部分通过利用外资和向银行贷款解决。这是国家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在轨道交通建设领域引起的变化。另外,业主采取了“设备供货”与“施工安装”分别总承包方式,并通过招标选择了“设备集成商”。 上述3条线,虽然在投融资模式上有所不同,但基本上还没有脱离计划经济下建设模式的束缚。原有建设体制存在以下主要问题:政企不分,行政式管理企业经营;投资主体与建设、运营公司间的产权不清;项目开放收益分散,多元投资难以实施;建设资金需要巨大,政府财力有限,形成瓶颈制约。 针对上述情况,上海市政府于2000年对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进行了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了“投资、建设、运营、监管”四分开的新体制。 目前,上海新建线路(莘闵轻轨工程、共和新路高架工程、明珠二期工程、杨浦线工程等)的建设体制是:上海申通集团有限公司做为项目投资主体(业主),上海地铁建设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做为“业主代表”)负责建设,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接管建成项目负责运营管理,而市政府则对项目建设实施监管。上海市推行“四分开”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义在于:政企分开;产权清晰,出资人到位;投融资良性循环;契约经济关系;项目管理走向社会化、专业化。 另外,上海市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周期长、投资大、综合性强的特点,以杨浦线工程为契机,以“两站两区间”实行大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并通过邀标形式选择投资监理单位,探索投资控制办法,目的在于充分发挥“设计+施工”总承包在项目成本、工期、施工质量等方面具有的独特优势。 (3)广州地铁 1993年12月,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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