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产品泡沫以及伴随的价格泡沫,创造了一个巨大的市值泡沫。在美国。与房地产有关的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造就了一个倒置的金字塔,(图2)房地产虚拟资本的规模大大超过了房地产实体经济的规模。
三、房地产市场二元分析框架
关于房地产泡沫的研究有三条路径,一是从实体经济层面进行研究,二是从虚拟经济视角展开,三是从产业经济学和政府规制经济学角度进行研究。周建军、鞠方的研究表明,货币政策、利率政策、信贷波动及股价等对房地产的价格存在显著的影响。他们认为,房地产市场的高波动性与经济基本面关系不大,而更多的来自金融因素,主要与金融风险的增加有关。进一步地,他们提出了房地产泡沫的虚拟经济决定假说。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房地产价格波动基本上是取决于经济基本面或者实体经济决定论,但是到了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尤其是90年代以来,随着虚拟经济包括房地产市场的展壮大,经济虚拟化愈来愈明显,金融危机和房地产价格波动越来越明显,房地产波动越来越脱离实体经济,而更多的与金融发展有关。现代经济实际上是货币经济,货币是连接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活动的纽带。房地产泡沫归结到底是一种货币现象,因此,应该从货币资金循环和货币政策角度研究房地产泡沫,这有别于一般的强调实体经济因素和金融因素的分析,也有别于存量分析方法。货币资金的流转循环变化是导致房地产价格波动的根本原因。
房地产泡沫既有实体经济的因素,又有虚拟经济的因素,这与现代经济和房地产市场的虚实两重性密切相关,而且,在房地产泡沫中,虚拟经济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引入虚拟经济因素可以较好地解释房地产市场和实体经济部门同步发展时所存在的房地产泡沫现象,即使房地产市场和实体经济部门没有出现背离,如果房地产和其他虚拟资产之间的结构不合理,发展速度不平衡,房地产市场和虚拟经济出现背离,同样可能由于大量的货币资金积聚在房地产市场上而造成房地产泡沫。可以说,二元结构分析框架从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两个角度来判断房地产泡沫,改变了传统的实体经济判断泡沫的局限和不足,为研究房地产泡沫开辟了一条新的道路。
四、美国的房地产泡沫与向实体经济的回归
1、从实体经济因素分析美国泡沫的生成有意义,但存在缺陷
首先,从美国历年来的房价收入比来看,美国的房价收入比一直在2.7-5.2之间,07年底为4.9(见图图2-5)。根据1993年联合国对107个国家的调查,一般居民可支付收入跟房价比大概是3到6倍左右。显然,美国的这个房价收入比尽管近年来有所上升,泡沫风险确实在提高,但是,美国的房价收入比仍还在国际承认的安全范围之内。要知道,在我国,10年来,我国一线城市的房地产估值,如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的房价收入比一直在8以上。08年6月北京的房价收入比为21.0;上海的房价收入比为15.6;广州的房价收入比为13.6;深圳的房价收入比为19.4。而且,相较之下,图2-6数据表明,与美国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比,美国的单套房价也不是很贵。为什么在中国没有发生次金融危机,而美国却成为金融危机的引爆点呢?显然,从房价收入比等来解释美国的房地产泡沫和次级债危机,说服力并不强。
其次,在次级债危机爆发之前,美国的房价租金比虽有所上升,但仍在安全范围之内。从图2-7中我们可以看到,从1989年到2007年间,美国的房价租金比大体上是上升的,毫无疑问,这加大了房地产市场的泡沫风险。但是,我们也可以发现,直到2007年,美国的房屋租金比不到300:1,应该还是在合理的区间内。
再次,次级债危机前,美国的经济基本面向好。首先,从美国gdp增长率来看,直到2007年,美国gdp增长率仍然保持在2%以上,这说明,在2007年以前,美国并没有出现明显的经济衰退。从就业人口数来看,在危机发生之前,美国就业人口保持着良好的增长势头。而且,我们也从中可以发现,在次级债危机爆发的2007年7月,美国全就业人口就有所下降,相应的失业人口增加。
毫无疑问,通过对以上数据的分析,不论是房价收入比、房价租多比,还是gdp增长率、失业率等,这一系列传统的实体经济因素尽管都有或多或少的征兆,但都无法在根本上解释次级债危机的发生。显然,仅从实体经济因素考察美国次级债危机存在缺陷。
2、金融自由化与货币循环流视野下的美国房地产泡沫
从房地产虚拟经济属性的角度来看,美国的房地产泡沫和次级债危机则是一种金融或货币现象,即房地产市场和虚拟经济部门发展背离,大量的货币资金积聚于房地产市场造成的房地产价格膨胀。但除此之外,美国房地产泡沫不只是单纯的价格泡沫,我们从前文中已经得出结论,美国房价尽管已经开始与其实体经济相背离,但价格泡沫并不是想象中的严重。美国房地产泡沫的本质,还在于它是一种以货币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为基础的信用泡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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