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年偿还或利随本清等方式,并由借款人自主选择,充份调动了贫困户借款与还款的积极性。
第五,构建农户信用信息系统。信用,作为小额信贷扶贫之基,已形成业内外人士的共识。县政府金融办与农信社密切合作,通过对农户(包括贫困户)进行信用评级、授信和发证等形式,已将1.4万户农户信用信息录入了计算机管理系统,从而为简化小额信贷借款及审批手续创造了良好条件。
到2009年9月底止,琼中县农信社累计发放小额贷款4344.2万元,惠及3607户贫困户,贷款收回率达到98%以上(其中提前偿还户占总偿还户12%),不良贷款率在2%以下。在小额信贷推动下,该县在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纯收入增加等方面都发生了明显变化。2008年该县gdp增长10.8%,农民纯收入增长12.1%,减贫和脱贫农户510户、2644人,同时还涌现了一批具有特色经济的专业村和专业户。如该县中平镇上水村19户农民将35万元贷款用于养蜂,当年户均纯收入达到近万元;什运乡番道村17户农民向农信社借款30万元,饲养琼中山鸡1万多只,按一年可养三批计算,每年获利30多万元,户均增收1.8万元。又如,该县加钗乡槟榔园村贫困户王积朝,家有三人,原靠养猪3—4头收入而艰难度日。今年他从农信社借取1.5万元用于发展种养业。除种橡胶800株外,还养猪20多头,按一年可养两圈测算,仅养猪一项预计全年增收1.2万多元。
三、制度设计是保持小额信贷扶贫模式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格莱珉模式也好,琼中模式也好,都未给破解“穷人贷款难”问题划上句号。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小额信贷扶贫模式必须相应进行完善是不争的事实。而完善小额信贷扶贫模式的关键在于制度设计。正如有学者所言,“对于任何一种微观经济现象稍加剖析,那么,它的复杂程度并不亚于一颗原子弹构造的复杂程度”。小额信贷扶贫也是如此,因为它要涉及各级政府、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中介组织、农村金融机构(农信社、农行、农发行、邮储银行、乡村银行和贷款公司)、小额信贷担保公司和农业政策性保险公司等多种机构及部门。从系统论观点看,制度设计必须将破解“穷人贷款难”的有关机构及部门做到定位准确,职能得到充分发挥,并使它们处于相互协调和相互制约的耦合状态之中。如图1所示。
构建上述系统需要着重说明三点。
第一,以推进农信社产权改革为核心。保持小额信贷扶贫可持续发展,要对其主力军——农信社倍加关注,下决心加快推进农信社产权改革,明断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同时要赋予农信社更大的经营自主权,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逐步推进,必须扩大农信社的定价权。即应根据农信社财务状况、贫困农户承受能力和贷款风险程度等困素对小额信贷实行灵活定价,使其做到保本微利,保持经营活力。
第二,以政府政策指导扶持与小额信贷商业化运作紧密衔接为突破口。从本质上看,这二者的衔接实际上是政府“有形之手”与市场“无形之手”的有机衔接,即在政府政策指导和扶持下,使市场在信贷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只有冲破信贷扶贫“要么政策化、要么商业化”的思维定式,才能使小额信贷锁定“服务穷人”的目标进而在健康的轨道上保持可持续发展。
第三,以落实三个配套措施为保证。一是建立和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全方位(产前、产中、产后)向贫困农户提供实用、免费的服务。不能提供免费服务的,其费用应从当地扶贫资金或其他财政资金中列支。二是组建担保公司,创新担保机制,为破解“穷人借款担保难”开辟“绿色通道”。三是创新农业保险机制,积极开办农业政策性保险,为贫困农户参与市场竞争、抗御严重自然灾害冲击“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 杜晓山、孙若海:中国小额信贷的实践和政策思考[j].财贸经济,2000(7).
[2] 张勇:孟加拉小额信贷模式的最新发展[j].中国农村经济,2003(6).
[3] 徐鲜梅:中国小额信贷发展问题报告[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1999(4).
上一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