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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论证券市场中因虚假陈述引发的 民事赔偿案件的诉讼管辖和诉讼时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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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论证券市场中因虚假陈述引发的 民事赔偿案件的诉讼管辖和诉讼时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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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证券法对诉讼时效没有作出具体规定,在<规定>出台后,是按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执行,故其普遍诉讼时效为2年,而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固。这种做法对复杂多变的证券交易行为显然不太适宜。我们应参照其他国家的做法在有关证券法规中规定一般诉讼时效为1年,最长时效不超过3年或5年,以5年为佳。这样既考虑到我国证券交易中的侵权行为的特征,又考虑到有关主体的法律保护意识及司法实践的滞后性。如此则可以督促投资者注意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以利于市场稳定,将目光放在将来,而不至于翻出陈年老账;同时也加大证监会监管压力,以尽量减少失职行为,及时发现违规违法者,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但这种规定也有一弊端,即有些违规行为在5年以后才被发现,此时若没有变通政策,是不利于市场稳定和投资者利益保护的,为此,可作出例外或特别条款以适应之 上一页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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