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中,由于工程层层转包,有的人只认识自己的包工头,结果一担出现欠薪等其它问题连找谁都不知道。像这样因供求双方无任何书面合同或协议约束,酿成多劳少酬,或劳而无酬的结局屡见不鲜;此外还有盲目交纳抵押金、身份证。有的企业为“拴”住农民工,进厂要求交数百元押金和身份证,目的是限制其自由,更有个别黑心老板以此来克扣工资、押金。像这样的情况还有很多。
所以,农民工在被雇用时要加强自我保护观念,牢固确立证据意识。(1)要全面了解用工单位。包括了解用人单位的详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等。可通过查看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获取公司的有关信息。(2)要与用工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一式多份,盖章签名,农民工自己保存一份。若用人单位拒绝签订,民工要注意收集保存一些能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比如押金收条、工资单、出勤记录、安全帽、工牌、工作服。尽量不用口头协议。如采用口头协议,也要有多人在场作证。(3)书面用工合同、协议(含口头协议)中对劳动报酬、福利、违约责任等相关事项要尽量详细。(4)一旦出现不能按时如约发放工资的情况,要及时要求雇主写出欠条。(5)如果一定要交押金或身份证的话,在交押金前要问明情况打好收条,身份证只交复印件。这些做法的好处在于:
(1)劳动关系双方对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无异议且工资数额明确时:①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并向农民工出具了工资条。此时,农民工可以持欠条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当法院判决或支付令生效后,农民工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lOcALHost②农民工认为拖欠工资数额明确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行政处理。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劳动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用工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既不提起行政诉讼,亦不履行政处理决定的,劳动部门或者农民工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劳动关系双方对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及拖欠数额有异议时:此时双方关系为劳动争议,《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样农民工一旦发生欠薪的情况,就可以很轻松的利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了。
2如果发生拖欠薪水应该怎么办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农民工可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可根据具体情况处理问题。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农民工朋友就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当协商不成时,可以通过以下3种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3种情况:①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②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农民工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③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讨薪的快速通道,对于讨薪“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这是今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这意味着,遭遇欠薪,劳动者不再需要经过劳动仲裁和法院判决的法律程序,一张“支付令”将大大减少劳动者耗费在“讨薪路”上的时间和精力。如果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巧日,既不提出异议也不履行支付令的,债务人则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关于申请强制执行的规定,参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执行程序的规定)。同时,如果欠薪单位收到支付令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劳动合同者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总之,农民工朋友在进城打工的过程中要想流汗不流泪,就要通过正确途径运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