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委托代理视角对供水业的普遍服务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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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建设和谐社会,进行企业的进入,原来享受普遍服务义务的既得利益集团面临失去这些好处的威胁,因此会成为改革的阻力。第二,公共意义。这些公共目标与发展的目标息息相关。水行业重要性更决定了供水的普遍服务意义重大。 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是委托代理形成的根本前提,并且在两个条件下,即经济人目标差异。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委托代理分析得到广泛应用。下面就供水业委托代理关系进行分析,特别重视亲贫等公共性目标实现的委托代理方面。 2 从委托代理视角对供水业普遍服务的基本论述 简单来说,委托代理关系可以理解为一种契约关系。契约的基本内容是规定代理人为了委托人的利益应采取何种行动,委托人应相应地向代理人支付何种的报酬。委托人与代理人的关系之所以成为一个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当然首先是因为代理人的目标函数并不总是和委托人相一致。所谓代理问题的要点就在于,委托人如何通过一套激励机制促使代理人采取适当的行动,最大限度地增进委托人的利益。所以,供水业委托人面临的基本问题就是如何设计一套激励机制,来获得掌握两个代理人信息,进而进行积极合作。下面就运用代理分析框架分析供水业这个公共事业市场化改革下的模式,分析角度是亲贫性。 2.1 传统政府供给模式分析 传统的政府供给模式,面临的是一级委托,大众对政府,政府和提供企业统一,效率方面可能有所欠缺,但是在亲贫方面,由于其服务直接提供,主体单一,普遍服务责任容易落实明显,监督成本低。在政府供给方面,是在政府机构内部即行政代理,不存在经济代理委托。LOCAlhOsT供水组织都由政府部门组成,其独立利益不会明显地存在,所以在可能条件下,政府体现所有者意志,亲贫性是可以实现的。此外,在行政上可能由于公共权力委托代理链条的增大,代理风险也逐级放大。综合看来,政府内部行政委托,相对来说,效率方面激励不足,但是公平性会得到较好保证。 2.2 企业,这形成多重委托代理。这种关系的核心是,监管者作为消费者的代理人,它要确保被监管企业实现消费者利益。不仅如此,还需要公众能够对代理企业的行为进行监督激励,对企业行为能够有直接影响。所以只有坚强公众对一级代理人和最终代理人,监督、激励才能有利于改革。 其次,立法保护重要性。消费者要求监管者能以法律权限实现被规制企业的信息公开,而且要求实行确切的监管。如果监管者能实行确切的监管,监管者本身则可以提高自身的地位和在社会上的评价,因此,建立这样的激励机制,对监管者来说是必要的。激励机制在监管者与被监管企业的委托—代理关系中是非常重要的,要严谨立法,有法可依。 最后,公众对两个代理人监督管理,即通过听证会、媒体监督等,这样可能缓解合谋。其中重要的一点,无论政治委托代理,立法等过长,还是经济委托,都可以建立直接的消费者监督委员会来执行监督。这样缩短监督链条,使亲贫性得到保护。 参考文献: [1]植草益.微观规制经济学[m].朱绍文,译.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1982 [2]许峰.中国公用事业民营企业进入中的亲贫规制[d].复旦大学,2006 [3]张维迎.公有制经济中的委托人—代理人关系:理论分析和政策含义[j].经济研究,1995(4):10-20 [4]吴旭亮.中国基础设施产业的私人参与和亲贫规制[d].东北财经大学,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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