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己思想观点,有利于批判精神、创新精神的传播。然而当它们出现冲突时,必须本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争取做到既维护个人的价值和尊严,又保障言论自由的权利,使得名誉权和言论自由重新找到平衡点,完善解决机制。
参考文献
[1] 甄树青:《论表达自由》,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
[2] 周伟:《宪法基本权利 原理.规范.应用》,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年。
[3] 张千帆:《宪法学导论 原理与应用》,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年。
[4] 李树忠、焦洪昌:《宪法教学案例》,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
[5] 梁治平:《名誉权与言论自由:宣科案中的是非与轻重》,载《中国法学》,2006年,第2期。
[1] 甄树青:《论表达自由》,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第269页。
[2] 周伟:《宪法基本权利 原理.规范.应用》,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年,第202页。
[3] 周伟:《宪法基本权利 原理.规范.应用》,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年,第203页。
[4] 张千帆:《宪法学导论 原理与应用》,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年,第498页。
[5] 梁治平:《名誉权与言论自由:宣科案中的是非与轻重》,载《中国法学》,2006年,第2期。
[6] 李树忠、焦洪昌:《宪法教学案例》,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303页。
[7] 李树忠、焦洪昌:《宪法教学案例》,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30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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