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范文 | 演讲致词 | 汇报体会 | 总结报告 | 公文方案 | 领导讲话 | 党建工会 | 论文 | 文档 | 书信 |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大全网 >> 论文 >> 法律论文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浅谈我国强制措施适用中司法审查制度的构建           
浅谈我国强制措施适用中司法审查制度的构建
与纪检、监察部门“联手”合作,先以“两规”或者“两指”措施对行为人进行控制,待案件基本查清后再对嫌疑人采取法定强制措施。从而使“两规”与“两指”实际上发挥着与法定强制措施并无二样的功能和作用。
四、改造径路——构建强制措施的司法审查制度
在那些法治程度较高的舀家里,由于人权保障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司法审查在强制:陪施的控制适用中发挥着非常显著的作用,使得一些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的适用往往成为一种例外。即使对那些因情况紧急已经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也一般都能获得保释,可以在其基本自由不被剥夺的状态下等候审判并为自己的辩护作准备。被决定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的比率普遍较低。据美国联邦司法部统计,在美国1996年被逮捕并指控犯有联邦法上罪行的56982人中,经法院批准予以羁押的仅占34%,除此之外的被告人都被以具结或者保释的形式而获释放。英国自《1976年保释法》实施之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比例大幅度下降,1990年一度降至10%,在其后的年份里,虽有一定程度的回升,但最高年份的2000年也只达到14%。
我国对于强制措施适用的控制,基本上是依赖于法定程序的规范作用,但立法上又曾未对程序违法的制裁作出明确规定。“与司法控制相比,法定程序只能施以形式上的静态控制,而在形式合法的外观下同样可以涵盖实质违法的行为,故此,法定程序的控制只能产生形式上的合法,而无法保证实质上的合法。”因此,借鉴有关法治国家已取得良好践行绩效的成熟经验,构建较为完整的司法审查制度,不仅是完善我国强制措施制度一项明智之举,而且已成为法学理论界近乎一致的呼声。
然而,对于我国的司法审查制度到底应当如何构建,理论界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有学者主张我国的检察机关也是法定的司法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有关逮捕措施的适用除法院决定的以外,都必须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这本身就是司法审查的体现,因此,目前所要做的不是建立这项制度,而是完善这项制度。另有学者主张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同时承担着侦查犯罪、控诉犯罪的职责,本质上属于追诉机构,由其进行审查,其公正、客观的监督立场难以维持。因此,应该有中立的第三方(即法院)介入其中,对整个诉讼活动包括逮捕等强制措施的适用进行司法审查,从而建议在《刑事诉讼法》再修改时,建立我国的司法审查制度。
笔者认为,虽然我国的检察机关确实属于宪法规定的司法机关,也对公安等侦查机关适用逮捕措施时进行审查批准,但这种批准与真正意义上的司法审查之间尚存在差距,更不能据此认为我国法律中早已经确立了司法审查制度。因为一项真正意义上的司法审查制度,至少不应当将法院这一主体完全排除在外。况且,法律规定中也没有作出关于“司法审查”的明确或大致明确的表述。因此,今日司法审查制度的构建,实际上还是一个确立的问题,并非修补完善。然而,正如其他法律制度的确立必须考虑我国自身对于社会基本制度的选择、法治传统以及法律运行模式一样,司法审查制度的构建也不能不顾及我国现行的宪政体制以及诉讼构造而随心所欲。笔者从不反对在法律制度的创设过程中借鉴或移植一些其他国家效果良好的成功经验或成熟制度,以达到“他山之石”的攻玉效果,但极不赞成不顾社会制度的不同以及文化传统、环境背景的差异而采取“拿来主义”。“南橘北枳”的先人悟语应当成为我们制度选择时予以牢记的心头警训。考虑到《宪法》将检察机关与法院并称为司法机关的现实体制,以及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宪法》规定,同时也照顾到由法院行使全部的司法审查权也将会难以承受,因此,可考虑在现行宪政体制下先由检察机关与法院分享司法审查权。就具体制度的设计而言,应在再修改后的《刑诉法》中至少包含以下规定:第一,除非常紧急的拘留可以事后获得批准外,在公安机关适用拘留和逮捕这两种强制措施前,应当得到检察机关的审查批准;第二、除非常紧急的拘留可以获得事后的批准外,检察机关适用拘留和逮捕措施前,应当得到人民法院的审查批准;第三,有关审查批准的程序应当以听证的方式来进行,以保证审批者在作出审批决定前能听取申请方与被申请方的意见。这样,既达到了确立司法审查的基本目的,也不致于明显地违反《宪法》的规定。因为“基于贯彻‘百家争鸣,百家齐放’的方针,作为学术探讨,超越现行宪法及法律的规定,提出不同的看法和意见是很正常的,也是值得提倡的;但是,国家的立法活动却不能超越宪法的规定,制定出与宪法相违背的法律。

上一页  [1] [2] [3] [4] 

  • 上一个论文:

  • 下一个论文:


  • 看了《浅谈我国强制措施适用中司法审查制度的构建》的网友还看了:
    [法律论文]试论我国涉食品安全犯罪中的定罪与量刑标准
    [法律论文]试论我国保险纠纷业内调处机制的完善
    [法律论文]简论我国环境犯罪的刑法规制及完善
    [法律论文]浅谈我国经济犯罪死刑的废止
    [法律论文]试析我国刑法中无限防卫权的研究
    [法律论文]试论我国反垄断法对自然垄断行业的规制
    [毕业论文]论我国经济结构性失衡与多层次产业转移对策
    [法律论文]浅谈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渎职罪主体资格探析
    [法律论文]浅谈文化迁徙与思想政治教育环境的关系
    [法律论文]浅谈渣滓洞看守所被关押人员被捕原因略考

    法律论文
    普通论文交通肇事犯罪的成因及对策探析
    普通论文继承权法律保护的六个疑难问题探
    普通论文公诉权的司法属性与法律监督属性
    普通论文论不起诉制度
    普通论文消费者概念的法律解析——兼论我
    普通论文有限合伙制度中普通合伙人的信义
    普通论文简论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
    普通论文浅议农民工平等权的法律保障
    普通论文遏制权力滥用才是反腐败的核心
    普通论文浅析女性犯罪的特点及预防
    普通论文军队抢险救灾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普通论文反垄断法下核心设施的界定标准—
    论文
    普通论文[免费范文]牢记党的宗旨 不断提升气
    普通论文[免费范文]教导处教学工作计划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浅议网络文化与传统文化
    普通论文[免费范文]抢抓有利时机大招商、招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学生乐于作文,写好作文
    普通论文[免费范文]关于转变政府职能的思考
    普通论文[免费范文]中青班党性锻炼总结
    普通论文[法律论文]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
    范文大全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学习刘义权同志先进事迹
    普通范文[先进性教育]陈云同志对党的先进性建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关于XX集团移交的财务状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2011年局机关第一季度工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2011年8月入党积极分子思
    普通范文[演讲稿]竞选系学生会部长的演讲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英文简历模板(供应届毕
    普通范文[先进性教育]整改提高阶段个人总结
    演讲致词
    普通演讲[职场礼仪范文]现代办公礼仪规范
    普通演讲[竞聘演讲稿]省委办公厅秘书处处长职位
    普通演讲[会议发言稿]青年科学发展观演讲稿(三
    普通演讲[爱国演讲]凝心聚力建社区  安居乐业
    普通演讲[爱国演讲]爱国心得演讲稿——当《国
    普通演讲[开业开幕]在希望小学竣工典礼上的讲
    工作范文
    普通总结[工作计划]物业公司年终工作计划
    普通总结[工作计划]优秀班主任的一天,一周,一
    普通总结[工作汇报]2010年春季农业工作情况汇
    普通汇报体会[心得体会]学习《为人民服务》心得体
    普通总结[工作计划]卫生局工作计划范文
    普通汇报体会[征文演讲]酒店大堂经理爱岗敬业演讲
    普通总结[工作计划]2009年水利局工作总结存在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全员劳动合同书
    普通总结[个人总结]2010 年县级调研员个人工作
    普通公文方案[法律文书]交通汽运公司道路旅客运输
    普通党建工会[记要]预防职务犯罪论文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关于*市交通局局长**任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