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范文 | 演讲致词 | 汇报体会 | 总结报告 | 公文方案 | 领导讲话 | 党建工会 | 论文 | 文档 | 书信 |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大全网 >> 论文 >> 法律论文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欧盟并购司法审查制度论析           
欧盟并购司法审查制度论析
企业和个人之间的争端。
初审法院(the court of first instance,cfi)属于欧洲法院的内设审判机构。初审法院仅就部分案件行使管辖权——负责初审由 2.欧盟司法审查的内容。一般认为.欧洲法院作为欧盟主要的司法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审判欧洲联盟内各成员国之间以及各成员国同欧盟机构之间的法律纠纷。事实上,这种认识是片面的。欧盟法院更注重于对欧盟机构的行为进行司法审查。即对欧盟议会、欧盟理事会、欧盟委员会以及成员国作出的法令、决定进行司法审查。
《欧共体条约》第230条确立了欧洲法院和初审法院的司法管辖权法院有权审查由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共同通过的法令的合法性,有权审查理事会、委员会和欧洲中央银行法令的合法性.以及审查欧洲议会直接对第三方产生法律影响的法令的合法性。为达到上述目的。法院有权管辖由成员国、欧洲议会、理事会或委员会以能力欠缺、违反基本程序规则、违反条约或相关实施规则.以及权力滥用为由提起的诉讼:法院有权管辖由审计法庭和欧洲中央银行为保护其特权而提起的诉讼:任何自然人和法人可以在同等条件下.针对送达给他的裁决提起诉讼.或者针对一项虽然是以规章形式作出的或是一项送达给他人的裁决.但直接地、个别地涉及到他本人利益的裁决提起诉讼。
3.欧盟并购司法审查的规范。《欧共体条约》第230条涵盖所有针对欧共体机构行政行为的诉讼因此针对委员会并购裁决的诉讼也受该条约的调整《欧共体条约》的相关条款以及由此发展起来的案例法成为对并购裁决进行司法审查的法律规范。其中.重要的规范包括起诉的主体、起诉的依据和判决的效力等规范。loCalhost
二、并购司法审查的起诉主体
可以提起并购司法审查的主体包括两类:第一类是并购方.即收到委员会裁决的自然人或法人:另一类是尽管没有收到委员会裁决.但却“直接地且个别地(directlvandindividua11v)”受到裁决影响的第三方。
(一)并购方的诉讼资格
1.并购被无条件同意的情形。一般情况下。从接到同意并购的裁决之日起.并购方就有资格提出针对委员会裁决的诉讼。但是初审法院多次表明,起诉人必须证明其有充分的利益提出针对委员会裁决的诉讼.否则起诉将不会被受理。当一项并购被无条件同意时.并购方通常没有充分的诉讼请求向初审法院提出.因此提起的诉讼将会被认为没有法律利益,在这种情形下.并购方提起的诉讼将会被驳回。
2.并购被委员会附条件地同意的情形在一些并购案件中,并购方可能会作出某些自我限制性承诺.以换取委员会对并购方案的附条件同意。在并购被同意但附有条件的情况下.并购方是否有资格针对其作出的承诺提起诉讼是有争议的有人认为一项针对承诺的诉讼.只有在同意并购的裁决是以承诺作为条件时才会被受理。但也有人认为即使并购方实施了承诺也无资格对承诺提出起诉.因为承诺是他们自愿付诸实施的。法院并未对这一问题直接予以说明.但在一些案件中.初审法院暗示承诺不应被作为无效之诉的标的。

实践中,情况会更复杂。在一些案件中.委员会可能施加压力.促使并购方作出超越它们所期望的利益的承诺。在这些案件中。并购方可能主张他们不是自愿作出承诺,因而可以向初审法院提起诉讼。他们认为.委员会将承诺作为同意并购的必要条件是一个明显的错误.并期望法院作出判决,使并购交易被无条件同意。目前还没有此类的案件被并购方提交到初审法院。
3.委员会拒绝审查并购交易的情形在一些情况下。委员会可能会认定某项并购“不具有欧共体因素”(不符合欧共体并购审查门槛)而拒绝审查。在assicurazioni generali & unicredito v.commission案中,委员会认为提交的并购交易不符合《欧共体并购条例》规定的“集中(concentration)”。因而,它没有作出同意或禁止并购的裁决。并购方起诉到初审法院.主张委员会应该对并购交易进行审查初审法院认为并购方有资格提起诉讼,因为委员会拒绝根据《欧共体并购条例》审查并购方之间并购行为影响到了他们的法律地位。
4.并购案件被移送给成员国的情形如果委员会认为一项并购仅仅产生国家或地区性的影响时.委员会将移送该案件给成员国竞争机构并购方可能会以委员会移送案件的裁决违反了《欧共体并购条例》而提起诉讼在royal philips electronics nv v.commission案件中,初审法院认为委员会将案件移送给成员国竞争机构的裁决排除了使用《欧共体并购条例》对该案件的审查,这将剥夺《欧共体并购条例》赋予他们的权利。从而影响到他们的法律地位。初审法院指出:每一项裁决所引起的.并购审查法律体系方面的变化,不仅会影响并购方的法律地位.而且会影响到第三方。在这些案件中,初审法院在很大程度上认为.并购方有资格对委员会将案件移送给成员国竞争机构的裁决提起诉讼。
5.并购被否决的情形在委员会否决一项并购计划的情况下.并购方将有资格针对这一裁决提起诉讼即使是并购方在委员会作出否决裁决之前已经撤销了并购计划。并购方仍保留起诉委员会的资格。在mci inc.v.commission案中,初审法院指出:尽管mci和sprint在委员会作出禁止并购裁决的前一天撤回了并购申请.但mci仍有资格对委员会的禁止并购裁决提起诉讼。
(二)第三方的诉讼资格
如果第三方能表明其受到委员会并购裁决直接且个别的影响。他们将有资格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方可以对同意或禁止并购的裁决提起诉讼.也可对附条件的裁决提起诉讼。在这种情况下,第三方受到并购裁决“直接且个别地”影响是获得诉讼资格的重要因素。在plaumann v.commision案中。欧盟法院的判决指出:“没有接到裁决的其他人只有在下列情形才能主张其个别地受到裁决的影响:他们所具有的特有属性使其受到裁决的影响.或由于某些环境使他们和其他人有所不同。这些因素使他们个别化

[1] [2] [3] 下一页

  • 上一个论文:

  • 下一个论文:


  • 看了《欧盟并购司法审查制度论析》的网友还看了:
    [经济论文]浅析企业并购中的财务风险与防范
    [经济论文]试论我国汽车经销商集团并购案例分析
    [经济论文]试论如何利用国际并购合同保护收购方
    [经济论文]国有商业银行的并购路径选择研讨
    [法律论文]澳大利亚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新发展
    [今日更新]东道国干预外资并购的国际法律界限
    [今日更新]俄罗斯禁止从欧盟国家进口家畜
    [今日更新]经济视角下企业战略并购定价决策研究
    [今日更新]欧盟银行监管改革及其对中东欧国家的影响
    [今日更新]欧盟能源政策:动力、机制与评价

    法律论文
    普通论文权钱交易犯罪的防控若干问题
    普通论文浅论公司中隐名出资人的法律问题
    普通论文试论城市外来女性犯罪及社会预防
    普通论文刑事诉讼的四种模式(上)
    普通论文正当程序视角下的法官
    普通论文浅谈在《东盟宪章》下解决当前法
    普通论文《大清刑律草案》立法宗旨的历史
    普通论文对经济宪法学历史发展的探讨
    普通论文浅谈我国竞争情报公共政策分析
    普通论文金融消费者保护之立法原则分析
    普通论文商事信托:制度特性、功能实现与
    普通论文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层设立问题研究
    论文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找钱包的习惯、真是太开
    普通论文[简历文档]中国蔬菜的发展现状及出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2011工委创先争优活动推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浅谈桑树病虫害防治中存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浅析构建集约化财务管理
    普通论文[免费范文]民法学应有“准人身”概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用“科学发展观”的理念
    普通论文[经济论文]对县域民间投融资情况的
    范文大全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先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2009年县人口计生工作总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乡镇长在2010年度党政领
    普通范文[零八零五]金融衍生产品及其风险管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2011建党九十周年演讲稿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作风纪律整顿会动员讲话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市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科
    普通范文[先进性教育]保持党员先进性——自查
    演讲致词
    普通演讲[婚丧致辞]悼词--祭母文
    普通演讲[节日祝福语]龙年元宵节灯谜大全
    普通演讲[教师演讲稿范文]家长会教师发言稿:做最有
    普通演讲[爱国演讲]体育运动员爱国演讲稿
    普通演讲[就职演说]市场营销实训室经理就职演
    普通演讲[庆典致辞]政协办财务管理制度
    工作范文
    普通总结[工作计划]2009年初中德育工作计划
    普通总结[自我鉴定]大学生大二自我鉴定
    普通总结[工作总结]2009年经贸委打击安全生产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全国第十二次银杏学术研讨
    普通汇报体会[思想汇报]*区领导班子2007年度民主
    普通公文方案[合同范本]农村土地转让协议书范本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工作总结范文(学校后勤)
    普通总结[工作计划]班主任论文:浅谈班主任语
    普通公文方案[活动方案]指导员岗位安全职责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以ERP为契机抓好效益审计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两会”热点:立法反分裂
    普通汇报体会[心得体会]十七届五中全会公报学习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