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范文 | 演讲致词 | 汇报体会 | 总结报告 | 公文方案 | 领导讲话 | 党建工会 | 论文 | 文档 | 书信 |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大全网 >> 论文 >> 法律论文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论刑法中的认识错误           
论刑法中的认识错误
式作为分类的出发点。这种分类值得商榷之处至少有两点:其一,这种分类仅注重错误的种种表现形式,却忽视了刑法中认识错误的本质,即属主观心理的范畴;其二,正是这种对“错误”客观表现形式的分类方法,使对“错误”案件行为人罪责的归属显得无规律可循。这也许是造成理论与实践脱离的症结所在,如果研究刑法中认识错误的根本目的和宗旨是为司法实践服务,为了解决行为人犯罪与刑事责任问题,不难看出,传统的各种分法是不能令人满意的。笔者认为,基于上述出发点,紧紧抓住刑法中认识错误的心理实质,以各种形式错误的罪过心理和错误心理的关系为标准,刑法中的认识错误可分为:(1)应负故意罪责的认识错误;(2)应负过失罪责的认识错误;(3)不应负刑事责任的认识错误。
与传统分类法相比较,这种分类更直接地体现着研究刑法中认识错误的目的和宗旨,也更有利于司法实践中对认识错误案件的处理,无疑有着其现实意义。但应看到,它的不足之处在于没有明确地体现出认识错误的种种客观表现形式,而这一点正是传统分法的独到之处。因此,要使这种分类体系有立足之地,不致引起不必要的概念纠缠,笔者在具体论述各类认识错误时,也结合了传统分类方法对认识错误客观表现形式的总结,以期建立起一种新的刑法中认识错误的理论体系。
(一)应负故意罪责的认识错误
1.概念及其特征。应负故意罪责的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基于犯罪故意而实施行为时,主观上以客观事实及其联系的错误认识心理不影响原有的故意罪过心理,或者错误认识心理不影响构成故意罪过心理,应负故意罪责的错误。这类错误一般具有以下几个特征:其一,行为人对自己行为可能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有着正确的认识,而意志上却采取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即行为人是基于犯罪故意而实施危害行为。其二,行为人对和自己行为有关的影响其犯罪与刑事责任的客观事实及其联系的某些环节上存在认识错误。其三,这种错误认识心理不影响原有的犯罪故意,甚至在某些情况下是故意罪过心理的特殊表现形式。
2.具体表现形式:刑法中应负故意罪责的认识错误,是“错误”的主要表现形式。司法实践中遇到的行为人认识错误的案件,大多属于此类。从这类“错误”行为人主观认识心理与故意罪过心理所表现出的关系上,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行为人基于犯罪故意而实施危害行为时,错误认识心理不影响故意罪过心理。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对作用于自己感官的行为对象、行为对象所体现的客体、行为时所使用的手段以及行为与危害结果的因果关系等发生错误认识,作出了与客观事实不相符合的判断和推论,从而引起盲目的行为,出现了与行为人最初认识相悖的结果。这种动机与效果的矛盾,是行为人意志上存在希望、放任或容忍的结果,[11]而且行为人的错误认识对这种意志上的态度无任何影响。如某甲持刀谋杀某乙,途经保管室时见门外放着喷雾器及一些药物,便改变主意想毒杀某乙,而误把漂白粉当成剧毒农药偷走,而后不顾乙全家的死活,趁机把“毒药”投放到乙家的饭锅内,企图毒杀某乙。由此案例可见,甲对自己行为对象和行为手段的错误认识都未消除原有的罪恶心理,没有影响其为实现犯罪目的而做的意志努力,故应负故意罪责。原因是:(1)行为人具有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行为人虽有认识错误但非没有认识,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犯罪目的,而且积极实施其行为追求该目的的实现;(2)行为人具备犯罪故意的意志因素。行为人在认识(错误)的基础上,对自己行为引起的后果有着希望、容忍或者放任的心理态度,呈现出一种明知是犯罪而决意实施的心理态度;(3)行为人主观心理态度具有可责难性。因为尽管行为人具有认识错误,但为了自己的私欲,视社会共同遵守的道德和法律于不顾,意志态度具可责难性。试想,如果行为人的认识无误,那么其行为必将给社会造成一定的危害结果。只是由于行为人对自己行为所选择的对象、方法等作出了错误的判断,而未发生犯罪结果。故这种情况不影响犯罪故意的成立,但可能影响到刑事责任的大小(犯罪未遂)。这种认识错误有如下几种具体形式:
(1)行为人基于犯罪故意而实施危害行为时,对行为对象有错误认识。即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所认识的对象和行为实际侵害的对象不一致,使其所追求的结果不能发生。
(2)行为人基于犯罪故意而实施危害行为时,对行为所使用的手段有错误认识,致使所追求的结果不能发生。
(3)行为人基于犯罪故意而实施危害行为时,对其行为与结果间的因果关系主观上有错误认识。
因果关系是一种客观联系、客观事实,它本身不会发生错误。但是人们对因果关系的认识却可能发生错误。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对因果关系发生误解在司法实践中也屡见不鲜,其表现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
第一,误他因为己因。即行为人基于某种犯意而实施某行为,追求一定的危害结果,但他所预见和追求的结果出现,本是由其他原因造成,而行为人却误认为是自己行为所致。例如,李某与他人通奸,为了苟合,意欲毒杀其夫王某。某日,李将农药“敌敌畏”拌入菜中美言劝王食用,尔后转身回厨房。王正欲将有毒菜挟入口中时顿感头昏,遂因脑溢血跌倒在地昏迷不醒。李见状窃喜自己毒计得逞,不久周某死亡。在这起案件中,被害人的死亡或所求的危害结果的发生正中行为人的下怀,尽管行为人主观上误认危害结果的发生是自己行为所致,但是被害人之死与行为人之行为无直接或间接关系,因而行为人对死亡结果不负责任,只应对其的投毒杀人行为负故意未遂之责。
第二,结果未发生,行为人误认为发生。如杨某企图强奸妇女王某,因王某反抗而产生杀人念头,以双手掐王的脖子,使王某丧失知觉却未死。杨某误认为已死,即潜回家中。被害人苏醒后告发。杨某应负故意杀人未遂的罪责,与强奸罪并罚。
第三,行为人对其行为造成结果的具体发展情况有误解。如甲企图将乙推到桥下河中淹死,可乙被推下桥后并非溺死,而是触暗礁死亡。这种因果性错误不能排除行为人的故意杀人(既遂)之罪责。因为即使行为人对自己行为与死亡结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 上一个论文:

  • 下一个论文:


  • 看了《论刑法中的认识错误》的网友还看了:
    [法律论文]试析刑法的谦抑性
    [法律论文]简论我国环境犯罪的刑法规制及完善
    [法律论文]试析我国刑法中无限防卫权的研究
    [法律论文]试论刑事推定及其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
    [法律论文]试析假证假印犯罪的危害及其刑法规制
    [免费范文]试析我国刑事和解的刑法学思考
    [免费范文]简析刑法分则条文罪过形式及甄别
    [法律论文]试论风险社会背景下的刑法价值定位
    [法律论文]试论刑罚创制权发动的正当理由
    [法律论文]试论网络裸聊行为之刑法分析

    法律论文
    普通论文试论城市规划视角下公民权利保障
    普通论文行政法学的作用
    普通论文不起诉契约的效力
    普通论文浅谈新时期保密普法蓬勃发展的动
    普通论文论异议登记的法律效力与构成要件
    普通论文论公序良俗原则
    普通论文试论中国公司股东账簿查阅权制度
    普通论文拆迁行政裁决案件审理中的几个问
    普通论文关于国内仲裁裁决司法审查制度研
    普通论文公司性质在法国的争论与思考
    普通论文“住改商”应当经全体利害关系业
    普通论文浅谈高校体育伤害的法律责任思考
    论文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中医中药可以预防核辐射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涉老新闻应摆脱传统新闻
    普通论文[免费范文]学校迎新年联欢会主持词
    普通论文[企业管理]试析构建价值链会计的理
    普通论文[毕业论文]管理经济学论文
    普通论文[企业管理]企业应如何加强现金管理
    普通论文[法律论文]试析根据足迹分析行为人
    普通论文[企业管理]差异化-中国中小企业发
    范文大全
    普通范文[调查报告]专卖店做导购的社会实践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保险公司民主评议日常工
    普通范文[实习报告]建筑专业文秘暑期实习报
    普通范文[先进性教育]在作风建设中体现党员的
    普通范文[规章制度]纪律作风整顿改进措施
    普通范文[实习报告]化学教育实习报告
    普通范文[零八零六]-社区学习两个条例心得体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2010年暑假社会实践活动
    演讲致词
    普通演讲[节日祝福语]清明节的由来和传统习俗
    普通演讲[开业开幕]在羽毛球大赛闭幕式上的讲
    普通演讲[婚丧致辞]单位领导婚礼庆典致辞
    普通演讲[庆典致辞]在建行**营业网点开业仪式
    普通演讲[征文演讲]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征文演讲
    普通演讲[商务礼仪范文]商务庆典仪式的程序
    工作范文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公务员转正工作总结(审计系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林权证换发工作总结表彰大
    普通总结[工作总结]2009年女工工作总结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入党申请书范例二
    普通总结[调研报告]关于农产质量安全监管机构
    普通总结[调研报告]新时期关于养猪模式问题的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市人饮解困和氟病区改水
    普通公文方案[计划方案]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方案
    普通公文方案[活动方案]乡镇农户承包地清查实施方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中学校长办学经验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用人大师十大秘诀(5)
    普通总结[调研报告]打造税收诚信平台之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