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范文 | 演讲致词 | 汇报体会 | 总结报告 | 公文方案 | 领导讲话 | 党建工会 | 论文 | 文档 | 书信 |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大全网 >> 论文 >> 法律论文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用益物权概念之研究           
用益物权概念之研究
较法上看,《德国民法典》第100条对用益的含义进行了法定解释,规定“用益是指物或者权利的孳息以及物或者权利的使用所带来的利益 。”根据陈卫佐先生的解释,“用益(nutzungen),是物的孳息(früchte einer sache)、权利孳息(früchte eines rechts)和物或者权利的使用所带来的利益的总和。物的孳息和权利孳息被规定在德国民法典第99条(注:《德国民法典》第99条【孳息】规定:“(1)物的孳息,是指物的出产物 和按照物的用法而从物中取得的其他收获物 。(2)权利孳息 ,是指权利按照权利的用法而产生的收益 ,在取得土地成分的权利的情况下,尤其指被取得的成分。(3)物或者权利因某一法律关系而产生的收益 ,也是孳息 。”);物或者权利的使用所带来的利益叫做“使用利益”(gebrauchsvorteile),如房屋的居住、乐器的弹奏、车辆的驾驶、作为社团成员的投票权等。因此,用益(nutzungen)是物的孳息、权利孳息和使用利益的上位概念。”[19]可见,收益和使用利益应予区分。德国法的这一界定也为德国法系各国家和地区民法理论所普遍借鉴。我国也是如此。
再次,考察我国立法,其也采纳了德国法上相同的见解。《民法通则》第71条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对于该条中使用、收益的理解,在《民法通则》制定之后,参与该法制订始终的佟柔先生就曾精辟的指出:“收益权原来包括在使用权里面,现在许多同志主张,把收益权从使用权分出来。其理由就是所有权在某种程度上跟直接使用有区别••••••不论法定孳息还是天然孳息,都可以叫做收益。所以,我们认为所有权目前有必要从使用权总概念中独立出来。”[20]这一解释虽非立法解释,但是其权威性是显而易见的。可见,我国立法中的收益并不包含使用利益,而使用本身就包括了所谓的使用利益,在将使用和收益分别表述的情况下,认为收益限于对物的孳息的获得和收取较为妥当。
3、占有
占有是指对物的实际管领和控制。通常情况下,权利人既然要对标的物加以使用和收益从而取得其使用价值,就必须先对物加以实际的占有。问题在于,此种占有是限于直接占有,还是也包括间接占有。有学者认为,“用益物权须以实体上支配用益物为成立要件。”[21]否则,用益物权的目的就无法实现。[22]但笔者认为,一方面,在用益物权完成登记从而设立之后,即便尚未移转占有,但用益物权人已经依据合同取得了对标的物的间接占有,因此,虽然占有并非用益物权的成立要件,但用益物权通常具有占有权能应无异议。另一方面,用益物权人也不妨将其标的物交由他人使用而自己获得收益,例如农地使用权人将其土地转包,此时,权利人对标的物乃间接占有而非直接占有。因此,用益物权的占有权能并不应仅限于直接占有,间接占有也未尝不可。
(三)关于处分权能
我国学者对于处分权能是否是用益物权的内容存在较大分歧,对此主要有三种不同的观点:
1、赞同说。持此种观点的学者认为,“处分权的缺失有悖于用益物权的支配权属性,会影响到物的使用效率。”[23]就法律上的处分而言,用益物权人享有用益物权的权利处分权,即可以将权利移转和设定权利负担。但对于其标的物不享有法律上的处分权,即不可以对物设定物上负担,没有移转物之所有权的处分权。就事实上的处分而言,使用、收益权能在很多情况下要与处分权能相结合才能实现。例如,为了在土地上建造房屋或其他工作物,或者在土地上种植粮食、竹木,就必须对土地进行打地基、修田垄等等。因而,用益物权中应当包括对物的事实上的处分。[24]可见,此说否认权利人对标的物进行法律上的处分,而认可其事实上的处分和对权利进行法律上的处分。
2、反对说。持此种观点的学者认为,在用益物权设定以后,物之所有人并没有将其所有权的处分权能移转给用益物权人,因此用益物权人并不享有处分权能。但是,用益物权人虽然不具有对标的物的处分权,但土地使用权、典权等可以转让,也可以设定抵押,对于用益物权本身进行处分。[25]可见,此说完全否认了用益物权的处分权能,认为所谓的处分只是对权利本身的处分,而非对物的处分。
3、折衷说。此种观点认为,用益物权人可以就其用益物权进行法律上的处分,如移转权利、设定抵押、租赁等,但原则上不能就标的物本身进行处分。但在特殊情况下,基于用益目的的需要,用益物权人也可以在标的物上设定负担,例如转典。就事实上的处分而言,其认为对用益物权人对标的物进行的变形、改造,如打地基、修田垄等只是用益物权人实现使用、收益权能的前提,不具有独立的意义。[26]
笔者认为,要回答用益物权是否包括处分权能,首先需要对一些基本概念加以界定,以便论争各方在同一语境之下进行观点上的交锋,从而避免各方因对同一概念作不同理解而“自说自话”。
学界一般对处分权能的理解是以所有权为基础来进行的,尤其在我国《民法通则》第71条以权能列举的方式对所有权加以界定的情况下更是如此。由于所有权是一种全面的支配权,对所有权的处分与对所有物的处分确实是难以区辨也是没有必要区辨的。[27]当然,从严格意义上将,所谓对物的处分应当表述为对所有权的处分。[28]但是,在他物权层面上讨论处分权能,就必须区别对标的物的处分和对权利本身的处分。由于对用益物权是否具有处分权能的探讨通常是在对用益物权进行界定时进行的,是以用益物权的标的物为基础的。在讨论用益物权处分权能时,通常讨论的是权利人能否对其享有的用益物权的标的物加以法律上或事实上的处分,脱离这一语境来侈谈处分权能自然未尽妥当。
对物的处分从广义上讲,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注:我国台湾地区学者因台湾地区“民法”第765条的表述,对处分权能的内涵存在分歧,有人认为处分权能只指事实上的处分而不包括法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 上一个论文:

  • 下一个论文:


  • 看了《用益物权概念之研究》的网友还看了:
    [法律论文]试论德国民法中的物权行为理论及其实践价值之探析
    [法律论文]试析《物权法》颁布实施对银行担保融资业务的影响
    [法律论文]浅谈不动产物权的信赖保护
    [法律论文]论《物权法》第 28 条中“法律文书”的涵义与类型
    [法律论文]中国物权法的意涵与时代特征(下)
    [法律论文]中国物权法的意涵与时代特征(上)
    [法律论文]反思物权行为理论之法学方法
    [法律论文]检视与完善《物权法》车位权属规则探讨
    [法律论文]解析知识产权用益法律关系
    [法律论文]浅析物权变动的公示原则

    法律论文
    普通论文浅析不正当竞争的新形式及防范
    普通论文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刍议
    普通论文浅论农村空置宅基地管理的法律制
    普通论文我国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
    普通论文浅谈从期待可能性到亲亲得相隐匿
    普通论文试论传统文化在法院文化建设中的
    普通论文从“一般条款”到一般条款
    普通论文试析从法律角度对学校体育伤害事
    普通论文论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监督机制
    普通论文由飞行员集体返航事件引发的法律
    普通论文浅析民法、商法和经济法之功能契
    普通论文自费留学应如何选择中介服务机构
    论文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大学生逆反心理透视及预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浅析创新管理体制的发展
    普通论文[免费范文]省财政厅关于2007年中小
    普通论文[免费范文]即景(三句半)
    普通论文[免费范文]推进农业产业化,增加农民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古诗词中有关清明踏青风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我国旅游房地产发展存在
    普通论文[免费范文]党校学习思想汇报之四
    范文大全
    普通范文[入党申请书]入党申请书范文55
    普通范文[零八零六]区教育局2008年机关效能
    普通范文[零八零五]小学语文教师竞聘演讲稿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
    普通范文[零八零七]关于赴山东临沂考察城中
    普通范文[零八零二]解放思想争当实践科学发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2009一2010学年度下学期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县物价局关于规范行政处
    演讲致词
    普通演讲[礼仪主持范文]企业尾牙主持词范文
    普通演讲[开业开幕]在塔斯建材有限公司开业典
    普通演讲[竞聘演讲稿]医院护士长竞职演讲
    普通演讲[比赛演讲]2012年护士节比赛演讲稿三
    普通演讲[竞聘演讲稿]法警大队队长竞职演讲稿
    普通演讲[节日祝福语]2009最新国庆短信合辑
    工作范文
    普通总结[工作总结]供电企业诚信建设工作总结
    普通汇报体会[先进事迹材料]市烟草专卖局党组书记事迹
    普通公文方案[常用公文]2012年清明节放假安排,20
    普通公文方案[计划方案]团支部工作交流会策划书
    普通总结[述职报告]2010年科技处述职述廉报告
    普通总结[年终总结]2007年厂办工作总结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全国化妆大赛比赛规定
    普通总结[调研报告]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存在的问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引爆员工潜力十大法则
    普通总结[个人总结]大四学生个人总结
    普通领导讲话[工作报告]在中共**镇第三次代表大会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信息技术教育教师年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