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新刑事诉讼法背景下审理羁押期限的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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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找到实质性理由。而将“一审、二审期限”界定为排除任何实际延长的基础审理期限,则与将其界定为包含全部或部分实际延长审理期限的情形之间存在质的区别,能够脱离上述逻辑羁绊。 审理羁押期限问题积弊已久,在看似简单的表象之下,牵涉到理论和实践的诸多纠结之处,囿于笔者水平,本文未能全面展开论述。在新旧刑事诉讼法交替之际,笔者期待立法机关从推进立法明确化、精细化出发,通过立法解释对审理羁押期限做出合乎理论框架和实践需要的权威界定。 上一页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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