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学习法在公务员培训改革中的创新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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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行动中学”、“在反思中学”与“在学习中学会学习”有机结合。在整个学习循环体系中,其核心思想是:在学习中行动,在行动中反思,在反思中创新。其中,反思是行动学习的一个重要标志,强调从深刻的反思中获得问题的解决和经验的提升。与传统的培训方法相比,行动学习法具有解决难题、开发人力资源并促进个人及团队成长、推动组织发展等优势。 行动学习法因兼具学习知识、分享经验、创造性解决问题和开展实际行动四位一体的团队学习特点和优势,在世界范围内广泛被学校、企业和培训所接受和实践,在政府公务员培训领域也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行动学习法在中国中高级人才培养方面也已经具有了一定的实践基础,特别是在公务员培训中,中国共产党中央组织部培训中心先后在四川、甘肃等地区开展了系列应用行动学习法的研究项目,培养了一批能够理论联系实践、勇于创新的政府工作人员,为党的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了有价值的实践经验。例如,国家行政学院原副院长、全国人大常委陈伟兰教授认为行动学习法在甘肃省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四大成效:找到了适合我国体制与文化的实施行动学习项目的方法;帮助甘肃省解决了一些关键性的实际问题;帮助甘肃省建立了机构间密切合作的工作网络关系;培养了一批掌握应用行动学习法做人力资源开发和组织发展工作的专业人才。因此,立足于中国基本国情,将行动学习法合理运用于培养体系建设和培养模式设计中,为公务员的培训改革与创新实践提供一条新的途径。 二、学习中行动:公务员创新培训之根 结合行动学习法理论及其在中国的实践情况,可以将该方法应用和推广于公务人员的培训改革和创新实践的过程之中。在行动学习法中,力图使培养对象通过倾听、提问、质疑、支持和帮助等具体行动,创新思维不断涌现,创新能力得到提高。一般来说,行动学习过程主要是由以下几个反复循环的步骤所构成,并透过倾听、提问、质疑、支持和帮助等环节使项目组成员思想、观点、智慧和思维产生碰撞,使参训者的创新能力不断得到提高。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组建学习团队。行动学习的主要执行者是一个由相关领域内的工作人员组成的学习小组。学习团队的组建应该由学习者、培训师和技术专家共同组成。其中,学习者成员人数应该大体在6至8人左右,在人员构成上应该能够优势互补、促进合作,还需要具有不同知识背景和工作经历,以避免缺乏创新灵感;培训师是行动学习过程的促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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