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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现状与出路           
关于我国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现状与出路
   论文 摘要: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在“未富先老”的社会 经济 背景之下,面对庞大的老龄人口及迅速的增长,如何解决好城市家庭照顾功能的弱化与社会养老负担沉重的问题,探索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以满足城市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日常生活照顾需求,就成为当务之急。现依据我国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现状,剖析其 发展 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

  论文关键词:人口老龄化;社区居家养老;社区服务 本文由中国论文联盟WWW.LWLM.COM收集整理。

   中国 已经进入老龄社会。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4408万人,占总人口的11.03%,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0045万人,占总人口的7.69%同时,老龄人口正以年均3%的速度持续增长。在“未富先老”的社会经济背景之下,面对如此庞大的老龄人口、如此迅速的增长速度,如何解决好城市家庭照顾功能的弱化与社会养老负担的问题,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以满足城市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日常生活照顾需求,就成为当务之急。

  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概述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指老年人居住在家中,以社区为中心,养老服务由社区为依托的各种社会力量来提供的一种养老模式。它是介于老人家庭照顾和老人社会机构照顾之间的一种运用社区资源开展的老人照顾方式;由正规服务、社区志愿者及社会支持 网络 为有需要的老人提供帮助和支援,使他们能在其熟悉的社区环境下维持自己的生活,避免不必要的住院或隔离。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对象主要是那些日常生活能够自理或部分能够自理的老年人。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结构主要包括:(1)老人日间护理中心。主要是为白天缺乏家人照顾的体弱及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护理、生活照顾等方面的服务,如膳食、个人卫生、健康护理、护送看病等。(2)老人医疗保健中心。为老人提供送药、体检、心理咨询及疏导、康复护理、健康调查跟踪及养身保健知识 教育 等方面的服务。(3)老人家务服务中心。到老人家中提供各种家务服务,如做(送)饭、居家清洁、料理家务、帮助购物、维护维修等。(4)应急救援中心。主要是开通24小时老人服务热线,并建立事故预警系统,以便及时发现并紧急处理老人遭遇的各种意外生活事故,有效地进行危机的干预。(5)老人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是集文体、教育、社交与日常生活辅助于一体的服务场所,满足老年人对文体保健、休闲娱乐等方面的需求。

  二、我国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得到日益重视,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的意见》和《关于加快实现福利社会化的意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还专门下发了《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民政部门以社区服务为平台,致力于推广社区老年福利服务事业,鼓励社会承担部分养老责任,为社区养老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运作体系,各地区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在管理、服务方面也已经具备了一套比较系统、规范的管理方法。各地正努力探索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已经积累了一些经验。在部分大中城市已初步形成了设施服务、定点服务和上门服务为主要服务形式,以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心理保健、文化娱乐、参与社会以及权益保护为主要服务内容的社区养老服务格局。截至2002年,我国的社区老年服务设施已达到23.8万个,社区服务志愿者组织15.8万个,社区服务志愿人员900多万名,民办社会福利机构1600余家。根据2005年全国范围的城乡老年人口的抽样调查,71.9%老人希望建立健全社区服务体系。
  我国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还只是刚刚起步,处于初级阶段,各项职能还不完善。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 法律 法规不健全,不完善
  社区居家养老缺乏相应的政策法规和完善的服务体系支撑。比如非营利组织的社会地位尚未得到承认(如在登记注册方面受到限制)、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扶持非营利组织发展的相关政策不够完善。此外,为了促进民间资本对社区养老服务的投入,政府应制定相关优惠政策。
  (二)社区居家观念落后,服务意识相对薄弱
  一些职能部门和社区管理服务部门对开展和加强社区养老服务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认识不足,观念落后。没有认识到我国城市养老职能已经由以家庭为主逐步转变为以社会为主;没有认识到社区居家养老是未富先老国情的需要;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事业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性认识不够,服务意识相对薄弱。
  (三)政府职能不清,政社未能真正分开
  由于我国的改革正在进行,社区服务发展在总体上仍属于政府推动型,社区养老服务还带有浓厚的行政管理色彩。同时,政府在社区养老服务中也出现职能缺位的现象。表现在:第一,基层社区组织责权不一致,街道办事处作为区一级政府的派出机构,承担了许多本不应该由它承担的职责,又把居委会当作政府部门的延伸,经常给居委会分配任务,致使居委会没有精力为居民办实事。第二,政府职能缺位。从目前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状况来看,政府对社区养老服务的支持力度是不够的,主要表现在对非营利组织的培育不到位、投资社区养老服务的民间资本所应享有的相关优惠政策不完善等。
  (四)资金短缺,资金来源方式单一
  从目前的情况看,社区管理资金来源有限,主要是民政局投入,资金严重缺乏。这些经费对居家养老工作的启动,为一部分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起到了一定作用。但若要提供较为全面的居家养老服务,无疑是“杯水车薪”。
  (五)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及设施不完善
  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尚未形成一定的规模,设施不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老年服务设施设计不合理,适用性较差;其次,服务设施不够齐全,无法满足老年人需求;第三,基础设施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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