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对策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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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临时工3166人。这一时期乡镇财政基本是完整的一级财政,特别是1994年《预算法》的颁布实施,乡镇的财权和支出范围扩大,保障能力增强,乡镇财政管理预算内、外资金,财政管理职能显著增强。主要履行负责乡镇财政的预决算和预算执行管理等工作;负责农村税收政策的执行和农业四税的征收管理;负责乡镇国有资产管理和专项统筹的征收管理;负责乡镇预算外资金和收费票据的监督管理工作;通过安排支出,维持乡镇政府以及各机构的运转,指导村级财务管理;对乡镇区域内财政资金实行统管,承担乡镇政府安排的部分工作任务。乡镇财政机构和人员普遍实行“双重”管理,机构和人员同时受县级财政部门和乡镇政府的领导,机构得到健全,人员得到加强,属一级实体财政。 (3)乡镇财政转型时期(2003年农村税费改革以来) 2003年实行的农村税费改革,规范了农村税费制度,调整了市与县、县与乡的财政体制与分配关系,乡镇财政职责不断转变,管理水平日益提升。 一是由收支管理型向支出管理型转变。农村税费改革后,取消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乡统筹等税费,乡镇财政所组织财政收入任务大大减轻,仅剩组织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收职能。与此同时,随着县乡财政体制的调整,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和转移支付力度的加大,乡镇财政管理的资金、项目和数量急剧增加,几乎项项关系民生,支出管理责任重大。 二是由预算管理型向核算管理型转变。从2002年6月起,全省普遍建立了以乡镇财政所为核心的“财政结算中心”,将原来乡镇预算管理单位变为核算报账单位,2008年将村级财务也纳入核算。在保持资金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初步达到了“管理规范、公开透明、监督有效”的目的,乡镇财政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升。 三是由维持保障型向服务发展型转变。乡镇实行分类确立分税制和统收统支加激励的财政体制,从体制上实现由向农民收钱的“征管型”向给农民发钱的“服务型”转变,由抓收入为主的“收入型”向管理财政收支的“收支并重型”转变,由“单纯业务型”向“综合协调研”转变。随着中央一系列强农惠农和改善民生的政策出台,资金不断向农村基层和农民倾斜,增强了乡镇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支农惠农资金的效率。 目前,广东省共有21个地级以上市,管辖67个县、54个区,下设镇1139个、乡11个(其中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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