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两项“中央选举”合并的政治学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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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倒阁权”则就可能出现陈水扁解散“立法院”情况出现。 因此,除非把台湾的政治体制变更为美国式的三权分立制,即“立法院”无权“倒阁”、“总统”无权解散“立法院”或者变更为“内阁制”,改变“总统”直选产生方式,否则合并选举无法解决上述的制度性问题。由于台湾地区领导人已经直选,“总统”也是掌握实权的角色,因此,成为“内阁制”机会不大,所以把台湾的政治体制变更为美国式的三权分立制似乎是唯一的稳定制度解决办法。 但是把台湾的“五权宪法”体制变更为美国“三权分立”式的体制有很大的难度。孙中山先生所设计的“五权宪法”制度是国民党人必须捍卫的“宪政”制度的标志,是国民党政权的“法统”象征,多数国民党人仍然认为孙中山先生结合中国历史传统和西方三权分立制度创造出来的“五权分立”制是“中华民国”的象征,是他们孜孜以求追求国家民主富强的根本政治制度,在他们的精神世界中“五权分Or'’制度尚不可动摇。1992年国民党内出现的“总统” “直接选举派”与“委任选举派”纷争不休,马英九执行国民党中常会党意,主张委任选举,反对“总统”直选,事实上反映国民党内部还是存在相当多人希望保留“国民大会”的设置,尤其是选举“总统”的功能。后来,台湾地区领导人民选后,“国民大会”才逐渐的淡出历史舞台,最终被废除走入历史。 退一步说,如果台湾仍然保留“考试院”与“监察院”的设置,仅仅变革“立法院”、“行政院”和“总统”之间的关系设置,也存在制度的困境。如果效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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