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基本原则之初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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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民法基本原则作为民法的基石,体现了市民社会和商品经济的根本要求,贯穿于全部民法之中,适用于民事活动各个领域,是指导一切民事行为、民事立法、民事司法活动的根本准则,是民法精神实质之所在。但目前学界及立法上对民法基本原则的确立未达成一致,尚未确立体系相对稳定和认知大体一致的民法基本原则体系。而我认为我国要想确立理论性、系统性的民法基本原则,则应该注重从民法的研究方法的角度,注重对法学理论性、系统性的研究,方能确立与法的精神相吻合的具有理论性、系统性的民法基本原则。 中国论文联盟Www.LWlM.com中国论文联盟*编辑。 关键词:民法基本原则;民法研究方法现状;民法基本原则走向;研究方法整合 一、我国民法基本原则研究方法的现状 我认为我国民法基本原则的现状,与我国当前关于民法基本原则的研究方法有关。我国对民法基本原则的研究方法的现状如以下几点: (一)论点的持有者未从历史的角度建立的民法基本原则理论 人类有民法的历史自有史时期延续至当代,但有现代意义上的民法基本原则,却是20世纪的事情。因此如果深入历史探究为何一些时代没有民法基本原则,而另一些时代却有,联系不同时代的经济,政治及意识形态环境加以考察,或许可以对民法基本原则的产生原因及其功能作出更为科学的说明。 (二)我国民法基本原则理论研究与域外相应理论研究缺乏沟通 换言之,就是比较的方法运用的很不够。从历史的发展看来,民法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无基本原则到单一的基本原则再到单一的基本原则分化为许多民法原则的过程。从立法技术的沿袭关系来看,社会主义诸国的民法与大陆法系诸国民法有同族关系,因此域外的民法基本原则理论有很大的借鉴价值。 (三)研究方法缺乏整体性 我国民法基本原则理论未将民法基本原则放进它与其他民法构成成分的关系之中加以 研究,探求其他民法成分对民法基本原则的影响以及民法基本原则对其他民法成分的制约作用,而是将民法基本原则作为相对孤立的研究客体加以看待,研究方法缺乏整体性。 因此,厘清并整合民法基本原则的研究方法,确立体现民法理念、引领民法规范的民法基本原则体系,实为我国未来民法典编纂刻不容缓之事。 二、我国民法基本[1] [2] [3] [4]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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