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世俗化与南宋中后期诗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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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理学诗人的言志写物则是对“宋调”的延续。从这个层面看,理学世俗化对南宋中后期诗歌发展实有积极意义。 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而另一方面,理学世俗化也加速了“宋调”的终结。世俗化实现了理学对诗歌从语言到内容的全面渗透,从而阻隔了诗歌的情感表达、钝化了诗人的性灵、异化了诗歌的语言。“宋调”的议论化、散文化,也即“去诗性化”一旦趋于极致,其结果是“理趣”变为“理障”,终至滋生“头巾气”。 南宋中后期理学诗人的文学造诣远不能与朱熹相比,很难在创作中实现艺术追求。其悟道所获得的“理趣”难以获得恰当的艺术传达,而是一味的说教。不管何种题材的作品,理学诗人往往以谈道说理为中心,使诗歌应有的“诗性”荡然无存。如魏了翁赠高斯得诗《兄子高赴廷对》,赠魏显道诗《送从子令宪西归》,言理成分都很浓。其《兄子高赴廷对》云:“上不可欺其君,下不忍虐其类。此岂有为然,凡以自靖耳。”这样的诗句实与散文无异。散文化过于严重,毫无诗味可言,读之令人生厌。对此,高斯得不仅不以为憾,反而激赏云:“表兄魏显道宝庆间省鹤山于靖州,其归也,鹤山赋诗六章送之,大率勉以问学。绍定间斯得亦往省,临去,赠言有‘无限工夫归语尔’之句,与诲显道盖一意也。”又如陈著《长儿深生日集经语示之二首》,其一云:“惟友于兄弟,惟顺于父母。无忝尔所生,造端乎夫妇。”这样的作品甚至缺乏诗歌的形式。无论是以“经史语”入诗,还是以“集句”作诗,均为诗歌野狐外道。其他如詹初《求心斋》,完全可以作为铭文来看待;徐元杰《入讲论语二首》,则是一篇理学家的讲义;杨简《偶作》十九首是他心学见解的系统阐释。这种与“语录”无异的作品,在南宋中后期理学诗中触目皆是,俨然成为开遍诗苑的“恶之花”。因此从这个方面来说,理学诗人实为“风雅罪人”。 相较而言,南宋中期以前理学对诗歌的渗透,主要发生在诗 << 上一页 [11] [12]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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