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业税收激励政策效应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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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比73.56%,户均118787万元;收人介于3000万至3亿元之间的62户中型企业收入总额44.32亿元,占比17.15%,户均7148万元;收入低于3000万元的622户小型企业收入总额23.99亿元,占比9.28%,户均385万元。 (二)浙江省软件业税收征纳及优惠情况 国务院18号文对企业从事软件产品开发生产,实行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政策。以浙江省为例,软件业增值税实纳税额从2005年的3.42亿元上升到2009年的4.67亿元,累计增幅为36.55%,而同期增值税退税额从2.31亿元上升到8.79亿元,累计增幅280.52%,软件企业享受的增值税优惠幅度的增长快于实纳税额的增长。 增值税实际税负指当期应纳增值税占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它是反映企业增值税税收负担的重要指标。以浙江省2009年数据为例,软件业享受增值税退税前的增值税实际税负为7.54%,较同期全行业增值税实际税负3.06%高出4.48个百分点;软件业享受增值税退税后的增值税实际税负为2.62%,较同期全行业增值税实际税负3.06%降低0.44个百分点。 软件企业在企业所得税环节享受国务院18号文给予的“两免三减半”等多项所得税减免政策。浙江省软件业企业所得税实纳税额从2005年的0.95亿元上升到2009年的5.24亿元,累计增幅449.59%;同期所享受的企业所得税减免额从2005年的3.75亿元上升到2009年的7.55亿元,累计增幅101.07%。 2009年浙江省软件企业享受增值税退税和企业所得税减免额共16.34亿元,其中:16户大型企业享受减免(退)税额11.42亿元,占比69.88%,户均7138万元;62户中型企业享受减免(退)税额1.91亿元,占比11.69%,户均308万元;622户小型企业,享受减免(退)税额3.01亿元,占比18.43%,户均48万元。数据显示软件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幅度与其企业规模成正比。 (三)税收激励政策对软件企业盈利能力的促进情况 盈利能力常常用以衡量企业的经营质量,净利润率又称销售净利率,是反映公司盈利能力的一项重要指标,一般以企业当期净利润与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值作为净利润率指标。根据2009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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