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联盟*编辑。 文学不能变成动物学
有人认为,迄今为止的中外动物文学,其实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动物文学。至少有两种动物题材的文学作品没有直接表现生态精神。一种是那些拿动物说事的寓言,用动物的某些特征来编个故事说明某个道理。另一类是象征性作品,动物已不再脸谱化、符号化,而是加入了写实的因素,但是这些动物的行为和品行仍然是某种精神的象征。这些动物也多少被传奇化、英雄化了。而真正的动物文学是具有“生态精神”的文学。这种真正具有生态精神的动物文学是把动物作为主角的文学。它要把动物还原为独立的存在,而不是把动物变成人类某种观念的符号或某种精神的象征物。简单地说就是把动物当成大自然中的一种物种去写,讲述动物自己的生活,而不是由动物来扮演人的生活,这就是动物文学中生态精神的基本法则。概括起来,这种动物文学及其“生态精神”要义有三:一曰以动物为主角;二曰不充当人类观念、精神的象征物或符号;三曰不能附加“精神内涵”。在这里,所谓“生态精神”与“人文精神”是完全对立的,只有将“人文精神”排除净尽,才能算得上是真正意义上的“动物文学”。这种所谓的“动物文学”是荒谬的。 首先,它关系到文学的根本属性问题。人们对文学可以有各种各样的解释,但有最基本的共同点,那就是:文学是人学。如果承认文学是“人学”这一基本属性,那么,就应当同时承认:“动物文学”也是“文学”。或许它应该有不同于“一般文学”的特殊性,但它的“特殊性”却不能“特殊”到和“人”了无瓜葛的地步;动物文学所要表达的“生态精神”,也不能是纯生态学或物种学意义上的“生态精神”,更不能把它和“人的精神”完全对立起来。倘若按这样的要求去描写动物的话,这样的文字就不再属于文学而是不折不扣的“动物学”了。这一点作者也意识到了: “那么, [1] [2] [3] [4]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