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阶段法学本科教育完善路径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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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性安排的毕业前实习一般也都流于形式,学生在考研和就业的双重压力下很多人只是寻找一个单位盖章或去实习单位应付一下了事,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此外,我国当前的法学本科教学与法律实践也没有很好地结合在一起。虽然大多数法学院系都安排了14门核心课程作为主干课程,但这些课程距离培养适应法律职业岗位的学生的要求是远远不够的,这导致我们的法学教育培养出来的是具有法学研究和论文写作能力而不是适应社会需要的法律实用人才。因此,法学专业毕业生严重缺乏实际操作能力,不但不能很快地适应实务部门的需要,而且连最基本的处理案件的程序也缺乏相应的了解。 (三)软硬件设施落后 随着中国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的推进,社会对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旺盛,全国几乎所有的院校都抓住这一机遇,竞相开设法学专业。这是因为法学专业的开设相对简单,不需要大量的实验设备和仪器,但不容忽视的现实问题是一些院校的法学学科的软件和硬件建设水平不足,导致这些院校法学专业水平参差不齐,毕业生培训质量长期在低水平徘徊。由于办学效益不高,以至于建设法治国家急需的高层次法律人才严重不足与法学教育低层次的过量发展和盲目发展并存,一些学校脱离自身实际,片面追求多科性和综合性大学的发展目标,将法学学科、专业的牌子匆匆地立了起来,低水平重复建设的问题非常突出。尤其是一些新兴的处于上升阶段的高校,法学专业教师的素质良莠不齐,这就导致他们在课堂上只有重复书本上的理论,并慢慢地灌输给学生,缺乏引导学生将理论与实践良好结合的能力。 (四)实践教学缺位 随着法学专业学生的招生规模迅速扩大,大班教学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在课堂教学中,教学过程中以教师为主导,学生独立思考、小组讨论和辩论口才方面的能力得不到锻炼。在法学教育过程中,教师过多的注重法律概念的讲授和理论框架的建构,但这种教学模式不利于对学生法律实践能力的培养和应用法律知识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我们的法学本科教学模式仍然注重理论的灌输,这种教学模式能迅速、全面地向学生们传授知识,但缺乏互动性,不利于创新思维和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学。现在,各法学院系都在提倡加强课堂讨论和案例教学,但在实际教学中的效果并不令人满意。 (五)就业状况堪忧 2008年4月13日《法制日报》在显著的位置用醒目的标题刊登了一篇&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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