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与创新社会管理体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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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组织体制、法律制度以及运作程序,是我国劳动关系调整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进一步健全三方协调机制是关键。(1)遵循通力合作、加强协调和兼顾三方利益的原则,劳动部门、工会、企业代表应从当地实践出发,研究和制定三方协商工作规划和章程,建立健全三方协调机制。(2)结合劳动关系变化的新特点和新问题,劳动部门应加强管理和监察工作,总工会要进一步完善基层工会建设体系,企业家协会则积极引导企业履行好社会责任,缓解劳资矛盾,确保协商机制的有效运行和畅通。 总之,在构建中国特色的和谐社会伟大实践中,只有充分结合当前劳动关系变化的新特点,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培育劳动者联盟、健全三方协调机制,才能推动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从而为创新社会管理贡献应有之力,最终实现社会的公平、稳定与和谐。 参考文献: [1] 吕吉凤.不容回避的劳动关系矛盾,任重道远的通向和谐之路[J].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11(1). [2] 孙胜梅.创新社会管理,发展和谐劳动关系[J].浙江经济,2011(7). [3] 吕景春.和谐劳动关系:制度安排与机制创新——一个福利经济学的研究框架[J].经济学家,2006(6).上一页 [1] [2] [3]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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