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尼采美学中的音乐与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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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所达到的静观与超越,在这里,被取消的不仅是意志,这实际上仍是在压抑身体因素在审美过程中的参与,在强调“纯粹”审美的同时,叔本华堕入了康德的无功利审美之怪圈。而尼采在继承叔本华非理性主义的同时,坚持把肉身的地位固定下来,尼采对于西方形而上学传统的最大颠覆,其中一点就在于将重视“精神-存在”的传统翻转为“肉体-生命”,重新将生命力的高涨与衰退作为价值的衡量标准,以及强调肉体感官的实在性作用,这成为了尼采的“艺术生理学”的首要原则。 在《悲剧的诞生中》,酒神精神的“醉境”本身就意味着身体的放纵,而日神精神的“梦境”,意味着形象,“梦境的美丽外观是一切造型艺术的前提”,这种形象首先意味着眼睛的参与,也就是说意味着一种“审美性视觉”,一种身体的在场,在此基础上后期尼采将日神也放置于酒神艺术之中,酒神和日神是陶醉的两种方式,而陶醉是其基本状态,“在狄奥尼索斯的陶醉中存在着性和肉欲;它们在阿波罗精神中并不缺失”③。在论述艺术家心理的时候,尼采认为,为了艺术得以存在,为了任何一种审美行为或审美直观得以存在,一种心理前提不可或缺:醉——“醉需首先提高整个机体的敏感性,在此之前不会有艺术。醉的如此形形色色的具体种类都拥有这方面的力量,首先是性冲动的醉,醉的这最古老,最原始的形式,同时还有一切巨大欲望,一切强烈情绪所造成的醉,醉的本质是力的提高和充溢之感”{4}。“醉”是一切审美行为的前提,日神的“醉”首先使眼睛激动,于是眼睛获得了幻觉能力,而酒神的醉则跟音乐和听觉联系在一起。尼采的艺术生理学一方面讨论的是艺术如何提高生命力和身体的健康,另一方面,它也不排除心理因素的参与,海德格尔说“当尼采说生理学时,他固然意在强调身体状态,但身体状态本身始终已经是某种心灵之物,因而也就是一个心理学的主题”{1},也就是说,尼采将美学变为生理学时,意味着“被看作纯粹心灵上的感情状态,应当归结于与之相应的身体状态”{2},也就是说,审美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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