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美育代宗教与中国现代美学的身份认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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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呼号”。由此可见,以美育代宗教的提出有着明确的现实背景,目的是为了反对宗教,推动现代思想文化的启蒙。有关宗教问题还引发了一场大讨论。1920年,“少年中国学会”明确限制宗教信仰者人会。也有为宗教辩护的,李石岑、周作人等则将宗教审美化和情感化,认为宗教可以满足人的情感生活,与审美情趣相一致,由此说明宗教有其合理的价值。也有主张宗教功能替代说的,陈独秀就提出过“以科学代宗教”,用科学代替宗教的社会功能。后来,他又有所反思和改变,认为新文化内容,除了新科学、新道德、新文学之外,还应有“新宗教”,“宗教在旧文化中占很大的部分,在新文化中也自然不能没有他”。他还明确提出基督教之于中国文化的建设性意义,“把耶稣崇高的、伟大的人格和热烈的、深厚的情感,培养在我们的血里”。对耶稣人格和情感力量的推崇,显然也合乎现代性的感性原则。在对传统文化进行彻底反叛之后,现代文化出现了情感空虚和伦理资源的缺位,用什么来做它的价值补偿或功能替代?科学、文学、宗教、美学等都是新文化运动者们思考的对象。整理:WWW.YbAsk.COM 。 蔡元培所提出的“以美育代宗教”学说,就是希望以美育去代替宗教的情感功能,强调感性启蒙与道德人格建立的统一,既注重个体人格的培育,也不忽略民族精神的弘扬,由此整合审美现代性和启蒙现代性的矛盾。自1917年发表“以美育代宗教说”专题演讲之后,演说词先后刊载于《新青年》第3卷第6号和《学艺》杂志第1卷第2号。“以美育代宗教”命题便在当时的教育界和文化界引起了巨大反响。蔡元培也不断加以补充和发挥,发表演讲和撰稿,直到30年代还在解释自己的想法和意图。1938年,他说:“余在二十年前,发表过‘以美育代宗教’一种主张,本欲专著一书,证成此议,所预拟的条目有五:(一)推寻宗教所自出的神话;(二)论宗教全盛时期,包办智育、德育与美育;(三)论哲学,科学发展以后,宗教对于智育、德育两方面逐渐减缩以至于全无势力,而其所把持,所利用的,惟有美育;(四)论附宗教的美育,渐受哲学、科学的影响而演进为独立的美育;(五)论独立的美育,宜取宗教而代之。此五条目,时往来了余心,而人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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