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高校财税法教学改革的思考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我国高等法学教育也逐渐凸显期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法学教育发展逐步壮大,其培养的法律人才在数量和质量方面都有了很大的发展,进一步满足了国家对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然而,财税法教学(本文所指财税法教学,都是指法学专业本科阶段财税法教学)法学教育的一方新领域,其作为法学专业课程的时间在各大高校不长,我国大部分院校都是在90年代初才开始为法学本科学生设立该门课程,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上也形成了一定的模式,财税法学科建设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必须指出的是,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完善我国财税法治的不断建设,都需要我们对财税法课程对学生的培养作出更高的要求,目前,高校财税法的教学已经不能满足财税实践的需要,财税法教学改革也因此成为财税法学界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 2004年1月,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和北京大学研究生税法研究会联合组织的《中国高校财税法教学改革问卷调查》结果显示,绝大多数财税法教学人员认为,当前我国财税法课程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教学内容与实践的结合以及教学方法不足,而在我们的教学实践中,相当一部分教学人员认为,除了上述问题以外,教材质量良莠不齐,教师自身素质有待提高也成为财税法教学发展的瓶颈问题。编辑:www.ybask.Com 。 本文试图通过对当前我国高校财税法教学现状的剖析,对我国高校财税法教学改革提出几点思考。 一、我国高校财税法教学现状 中国财税法学作为一个充满生命力的年轻学科,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而财税法学学科的教育也随着学科发展一起突飞猛进:财税法学教育在改革开放的20多年,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绩,有了较大的发展和进步,为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培养了许多优秀的法律人才,有力地推动了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而且财税法学作为一门综合性、实用行、现代性程度比较高的学科,财税法教学过程中的弊端也日益显露。 (一)财税法教学未得到足够的重视 如前所述,随着经济的发展,财税法作为法学领域中的一门新兴学科,开始逐渐凸显其在经济生活中的重要作用,而且得到越来越多有识之士的认同与重视,财税法教学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上也形成了一定的模式,财税法学科建设 [1] [2] [3] [4] [5]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