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论统一民法对于德意志的必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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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论统一民法对于德意志的必要性》
“法典编纂问题,自第十九世纪之始,为法律家之战场。关论其利害得失,论锋相对峙。有名之学者,皆互相削镐。”i如果一定要将世界民法典编撰史上的大规模学术论战予以量化,可以总结为三次大规模的学术论战。ii其中围绕德国民法编撰而展开的蒂堡与萨维尼之论战尤为激烈。本文将围绕以下内容展开:论战的政治和学术思想背景;论战双方的观点与思考;兼谈其在中国语境下的现实意义。 一、论战的政治和学术思想背景 在政治背景层面,1813年10月,由英、俄、普、奥组成的“第六次反法同盟”在莱比锡战役中击败了拿破仑。1814年1月29日同盟军论文联盟http://wWw.LWlM.cOM攻进法国境内,接着是占领巴黎、拿破仑退位并被放逐,以巴黎合约的签署标志着拿破仑战争的最终失败。在反法战争开始前,德意志当时政治上正处于四分五裂的状态,分为许多邦国。在成功驱逐拿破仑之后,德意志民族意识高涨,德意志政治层面上最迫切的问题就是改变四分五裂的局面,实现政治统一。实现统一的方式当然有很多种,“这样的统一的任务,在法律领域自然表现为通过法典编纂,实现德国私法的统一。编辑:www.ybask.Com 。 ”iii在这样的政治背景下,德国法学界开始讨论民法典编纂问题。而在关于德国民法典编纂问题的讨论中,讨论的核心问题是:德意志现在究竟有没有必要制定一部统一的民法典? 在学术思想层面,当时德意志受英国思想界的影响很大。英国比较重要的历史学家休谟、吉本和伯克在德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1814年前后,德国学者瑞赫贝格撰写了《拿破仑法典及其引进到德国的问题》一书,他认为德国与法国不同,不存在一场需要通过法典编纂来纠正的革命,德国制定法典无异于在市民生活关系领域人为地发动一场革命。这一表态,引起了以蒂堡为核心的支持民法典编纂的学者的强烈反对,于是蒂堡于1814撰写了《论统一民法对于德意志的必要性》一文批驳瑞赫贝格的观点,反对民法典编纂的萨维尼随后即撰写了著名的论战性小册子:《论立法和法学的当代使命》,这一著作批评了蒂堡的观点,提出了著名的历史法学观点,论战的大幕由此拉开。 二、论战双方的主要观点 (一)蒂堡的论战观点 蒂堡的论战文章看似繁冗,但 [1] [2] [3] [4] [5] [6]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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