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论统一民法对于德意志的必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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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将其论战观点总结为三个方面:1.对于德国民法现状的批评;2.制定出一部简单明了而统一的民法典的优点;3.蒂堡针对反对民法典编纂的思想进行了反驳。 首先,蒂堡对于德国民法现状和罗马法进行了批评。在德国民法现状方面,蒂堡认为当前德国正由于战争的胜利而几乎所有的阶层都达到了高度团结,可以预见德国将有一个幸福的未来,但是现实中却存在诸多的阻碍因素,从法律角度而言就是当前“杂论而毫无条理的”民法混乱状态——在法国吞并德意志部分地区之后,经由拿破仑的压制,德意志很多地区适用了《法国民法典》,而在反法战争取得胜利后,这些地区并未废除其适用,再加上,当时德意志各邦之间大量地方法的存在,整个德意志的法律尤其是民法显得混乱不堪。显然,这种法律上的无序状态并不利于当时德意志的统一趋势,因此,他认为必须改变现行民法状态,制定一部统一的民法典,使德国人民享受幸福的市民生活。 其次,蒂堡指出了制定一部简单明了而统一的民法典的优点。其优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增加法的可近性。有了一部简明的法典,任何人都可以接近和了解它的全部内容。第二,法典对于法学教育也有巨大的积极意义。整理:WWW.YbAsk.COM 。 有了一部法典可以把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让教学的法律与实践之中的法律统一起来,学习者也将因为这是他们自己的作品而感到自豪。此外,还提到了:法典有助于培养人民健全的法意识;能够为学者提供一个统一的研究文本;有助于促进和保障市民生活的幸福,同时将会促进德国各邦的人民之间的联系。 最后,蒂堡主要针对萨维尼反对民法典编纂的思想进行了反驳,而这也可以说才是论战双方的直接交锋。在阐述完民法典的优点之后,蒂堡对反对派的观点进行了分类:即蒂堡将反对意见分为隐秘的意见和公开的意见。他认为后者是正派人士可以光明正大地在所有人面前谈论,而前者却只是出于个人私利而私下里偷偷反驳,蒂堡对于这些可能的反对意见都进行了批驳:为了打消德国各邦统治阶级的疑虑,蒂堡指出这一法典编纂只限于民法领域,至于财政、经济、以及一般和特别的警察领域的立法仍将原封不动,因而不会威胁到统治者的利益。蒂堡又对那些出于理性的意见进行了反驳,其反驳观点主要集中在:(1)反驳法的民族精神理论。他认为法是理性的产物,统一的民法典可以适用于所有德国人;(2)反驳强调法的差异性的理论;(3)批评对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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