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权分离度与债务代理成本文献综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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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权分离度与债务代理成本文献综述
一、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 首先是Jensen(1986)提到的股东与经理人之间,由于在资本市场上股东的分散性,使得他们不能聚到一起来管理公司,并且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也需要相应具有管理能力和才华的管理人才,正是对这种角色的需求使得职业经理应运而生。这样,就不再像从前那些小的企业那样,由于公司的所有者也就是公司的经营者,一人就足以应付公司的所有事务。现在,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权产生了分离,股东对公司进行的出资,拥有对公司的所有权;而公司的生产经营全权交给了经理人来处理,经理具有公司的经营权。正是因为这样,二者之间的代理问题也就产生了。比如,经理为公司的事务操劳而付出了全部的努力,但换回来的回报,大部分却归还了股东。在经理人私利的驱使下,即谋求自身的利益最大化角度上,可能会牺牲公司的利益来实现自身的利益。比如,当公司存在自由现金流时,这些现金流本来应以股利的方式分还给股东,但经理人却会通过过度投资行为,去实现自己的控制权收益。这样,不以公司利益为目的的投资就损害了股东的利益。很多研究都指出,银行的负债越高越能够有效的抑制经理人的这种过度投资行为,保护股东的利益。因为银行的贷款需要按期归还,这样就减少了经理人手头可以使用的自由现金流,进而维护了股东的利益,但过高的负债比率又会增加企业的破产成本,增加了银行对企业的监督。因而,当股东和经理人之间的两权分离度越高,由于股东的分散性使得股东没有能力来监督经理人的行为,这时就越需要通过银行的这一监督效应来缓解两者之间代理冲突的问题。wWW.ybask.coM 二、现金流权与控制权的分离 而随着研究的进行,很多学者发现,尤其是在中国,并非是股东与经理人之间的两权分离产生的代理冲突。更多的是由于大股东和小股东之间的现金流权与控制权之间的分离产生的代理冲突。这种冲突更多的体现在一种叫金字塔的组织结构中。 1.金字塔股权结构的“支持与掏空”理论 由于金子塔结构的存在,现金流权与控制权将不再相同。在顶端的控股股东可以以较少的现金流权实现对下层的上市公司的控制权。这时,大股东就可能有动机利用他们在公司中的控制地位剥夺其他投资者的财富。Johnson等(2000)指出控股股东为了自身的利益会转移公 [1] [2] [3]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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