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从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修订和实施,对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快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发挥了重要作用,也给会计、审计实务工作提出了新挑战。本文从债务重组的审计特征分析入手,探究其合理可行的审计对策,旨在对审计实务工作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一、债务重组审计的特征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中对债务重组的定义为: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做出让步的事项。新准则强调了债务人处于财务困难的前提条件,并突出了债权人做出让步的实质条件,排除了债务人不处于财务困难条件下的。处于清算或改组时的债务重组以及虽修改了条件,但实质上债权人并未做出让步的债务重组事项,比如,在债务人发生困难时,债权人同意债务人用库存商品抵偿到期债务,且不调整偿还的金额和时间,实质上债权人并未做出让步,则不属于债务重组。因此,对债务重组的审计有别于对其他会计要素的审计。它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一)债务重组审计对象具有复杂性
债务重组审计是财务报告审计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但它本身便是一个大概念。包括债权人、债务人两个方面。因此,注册会计师对其进行审计时,要系统分析、统筹兼顾,凡是客户的债务重组即以资产清偿债务、将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条件以上3种方式的组合等方式所涉及的各种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动情况,均应作为审计对象。
(二)债务重组审计目标具有交叉性
债务重组审计目标可以从3个方面来考虑:
1 评审债务重组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loCAlhOSt一方面,注册会计师应结合采购与付款循环包括采购和付款两个方面进行审计。在内部控制健全的企业,与采购相关的付款交易同样有内部控制目标和内部控制,注册会计师应针对每个具体的内部控制目标确定的内部控制实施相应的控制测试和交易的实质性程序测试。付款交易中的控制测试的性质取决于内部控制的性质,而付款交易的实质性程序的实施范围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关键控制是否存在以及控制测试的结果。另一方面,注册会计师还应结合销售交易特别是赊销业务的控制目标、内部控制和测试来评审债务重组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2 审查债务重组的会计记录的真实性和正确性。审查债务重组的确认是否符合真实;公允价值的运用是否正确;债务人和债权人的会计处理是否准确。
3 审查债务重组所涉及的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动情况在财务报告中的分类列示的合规性和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恰当性等。
(三)债务重组审计风险具有特殊性
一般来说,客户经营业务越复杂,其固有风险越高,因而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提出的要求也越高。修订后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所涉及定义的不同、债务重组方式的整合、债务人和债权人的会计处理的变化还有公允价值计量的应用等新规定,对我国广大会计审计工作者而言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同时增加了会计责任的风险。因此,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债务重组审计的各种测试程序中,应始终保持高度的职业谨慎态度,努力提高风险意识,以便对客户相关债务重组会计处理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正确性做出结论,并就其对客户整体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发表审计意见。
二、对债务重组审计的几点思考
针对债务重组审计的以上特征,注册企业的经营活动,对于债务人发生的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而将债权人发生的债务重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但债务重组损益对当期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并没有产生影响,因为它并没有给企业带来现金的流入与流出。
(五)谨慎发表审计意见
注册会计师对债务重组审计后,应视其对客户财务报告的影响程度发表审计意见。
注册会计师如果发现客户已经调整账户,可以发表无保留审计意见。
注册会计师如果发现客户在债务重组中弄虚作假,应视其对客户财务报告的影响程度发表中肯意见,予以充分披露,并提醒广大信息使用者注意该类事项,以防范审计风险。
(六)规范审计工作程序,落实责任制
注册会计师应严格按照审计法、审级准则和审计规范开展审计工作。审计程序要合法、审计工作底稿要完整、审计基本要素齐全。应建立债务重组审计资料档案,审计工作要经得起时间的检验。比如,债务重组的前提条件是“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新会计准则对此没有一个明确的衡量标准,审计人员的主观因素起很大的作用。再如,公允价值的运用存在不确定性,并容易被操纵,而且,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不十分健全,容易导致部分企业操纵利润,因此不能排除某些企业通过不同的公允价值来粉饰报表的可能性。要明确责任、奖惩分明,规范审计工作,确保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增强债务重组审计的准确性、权威性。
主要参考文献
[1]郑厌华新旧会计准则差异比较与分析[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计[m]经砰科学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