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思维导论:论法律规范的意义和结构 |
|
|
可能扞卫的概念法学。一个相同的法律结果在多大程度上能从它立于之上的事实整体中推论出来,根据在方法上合理的法律立场,只能各案地决定。原则上,采纳双重效果,它现在指双重理由或双重结果,毫无障碍。 现在,我们进入我们的下一章,当我们特别强调,行为构成与法律结果的关联,一如人们总是想解释和称呼的,之于我们,在抽象和具体上,显得是这样的:它由实证法,即首先由制定法所创设。法律规范--现在我们最后能谈到的--它抽象地创设一个行为构成与一个法律结果之间有条件的关联,在今天主要是制定法的法律规范。思考行为构成与法律结果之间的法律因果性的作者,如齐特尔曼和图尔,明显地强调,这一因果性根植于法律,立法者的意志。这是一个新的、至今尚未看见的思想:行为构成与法律结果之间的关联完全不是基于法律或立法者的意志,而也是建诸于某种事情的本性之上。这一思想对于我们来说还有些遥远。我们仅仅能在最后简单地研讨一下。我们有责任对读者就依据实证法来弄清应然这一问题作些说明。特别是,我们必须清楚,根据法律不同地涉及到的对生活情景的推论意味着什么,推论如何发生。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
上一个党建工会: 行政法上滥用职权行政行为研究 下一个党建工会: 简论配偶权特征及相关权利
|
|
|
看了《法律思维导论:论法律规范的意义和结构》的网友还看了:
[记要]浅析保管箱的法律责任 [记要]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适用问题 [记要]浅析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意义 [记要]保管合同的法律分析 [记要]知识产权在交易中的法律风险 [记要]请求权的种类与法律关系 [记要]情事变更的法律意义 [记要]最高额抵押法律分析 [记要]浅析民事法律渊源 [记要]定金在合同中的法律意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