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资本市场上,“股权分置”结构性问题是中国股市特有的现象。在股权分置改革之前,当非流通股占总股数的大多数时,非流通股股东会依赖其自身的控股地位及股权性质,通过公司内部获取大量信息。但在一个健全的资本市场中,流通股股东对公司治理所起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他们通过股票市场的价格信号和接管控制功能影响着公司价值。为了充分发挥这些作用,他们必须获取大量的有关公司财务状况、业绩及未来战略等方面的信息,因而对信息有强烈的需求,进而促使公司披露更多信息。随着股份流通性的提高,机构投资者在资本市场上发挥作用的余地将相应增强,据此,我们建立假设:
h2:流通a股比例越高,公司信息披露程度越高;
h3:股权分置改革后,机构投资者在提高公司透明度事件上的作用力增强。
(二)变量的定义与回归模型的设计
1.被解释变量的定义
在发达国家,学界较多采用了美国投资管理和研究协会下属公司信息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评价指数(lang & lundholm,1996;sengupta,1998;heflin, shaw & wild,2003等),鉴于该委员会的经验与能力,该指标具有较强的权威性;然而在我国,并不存在这样的权威机构对上市公司的透明度进行评级,因此,我国学者在选取透明度变量时通常采用替代变量法,国内学者汪炜、蒋高峰(2004)首开先河以我国上市公司披露的临时公告数量作为信息披露透明度的替代变量;崔学刚(2004)按照自愿信息披露41个条目设计了自愿信息披露指数;此外还有学者(方俊雄、洪剑峭,2004;曾颖、陆正飞,2006)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在该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指标评级来衡量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总体质量。
深圳证券交易所自2001年度开始便实行了深市公司信息披露考核评价制度。鉴于该机构的权威性,本文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om)诚信档案中公布的透明度指数作为本次实证研究的应变量。根据深交所诚信档案的透明度评级,其对上市公司透明度的评价分为四个水平,分别是:不及格、及格、良好、优秀。我们建立被解释变量rλnki,定义为样本公司i在2005年得到的深交所透明度考核等级,不及格为0,及格为1,良好为2,优秀为3。
2.解释变量的定义
根据我们的研究需要和所提出的假设,我们设置以下解释变量:
(1)年度平均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winst:对所获得的各公司每季度末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进行简单算术平均,得出公司年度平均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计算公式为:
其中instj表示第j季度末公司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
(2)机构投资者股权集中度instcons:我们根据赫芬达股权集中度计算方法(herfindahl index)计算该变量,计算公式为:
其中instj为第j家机构投资者对i公司的持股比例,n为对i公司持股的机构投资者家数,inst为n家机构投资者总持股比例。
(3)股权流通性指标变量:我们将采用三个变量来衡量股权流通性,分别为:liqa、strans以及winst*strans,其中liws是指流通a股(不包括限售流通a股)占总股本的比例指标;dytsnd是指截至2005年末公司是否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哑变量,当公司2005年末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时,该变量取1,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时,该变量取0;eindy*dytsnd股权分置改革与机构投资者持股水平的交互变量,用以衡量股权分置改革对机构投资者作用力的影响。
3.控制变量的定义
为了加强模型的整体解释能力,我们将在模型中控制公司规模、公司治理、公司财务风险相关的控制变量,变量的设计如下:
(1)独立董事比例outsider。独立董事作为抵制经营者机会主义行为的手段,有利于内部治理机制的强化,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比例越大,公司越倾向于更大程度地披露信息(leftwich et al.,1981;fama & jensen, 1983)。
(2)控股股东性质指标control。该变量根据控股股东所有权性质的不同,可以将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分为国有控股、民营控股、外资股等。国有股的存在往往会减轻公司对外披露信息的压力,而控股股东为非国有股的公司有着更强的信息披露动机。公司为非国有控股时该变量取1,国有控股时该变量取0。
(3)公司规模asset。具有较大规模的公司,其内部治理结构通常较为规范,因此信息披露倾向较强(chow & wong-boren,1987;崔学刚,2004),我们采用公司年末资产总额作为衡量公司规模的替代变量。
(三)样本的选择与统计性描述
1.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我们采用2005年12月31日以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447家a股上市公司作为统计样本②。本文将建立截面模型,选用了样本公司2005年的各季报与年报数据以及公司治理数据③。
2.被解释变量的描述
2005年我国上市公司已有半数以上达到了“良好”的等级,但是由于部分公司透明度水平仍然较低,因此拉低了整体样本的均值。被评为优秀的公司比例从2004年的5.98%上升到2005年的11.9%,被评为不及格的公司比例从2004年的4.38%下降到2005年的2.2%(方军雄,2004)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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