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也有望形成独立的法院、检察院等司法系统人员的分类管理机制,为党委、人大、政协和群众团体机关工作人员等原来“参照”或“依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人事管理改革提供了重要借鉴。虽然现在法院、检察院招录机关工作人员仍是纳入政府招录国家公务员计划之中的。
三、关于国家公务员的分类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这样的划分没有体现“专业分工”这一职位分类的特点,而且《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对国家公务员只有职位分类,没有做出管辖分类,没有解决科学分类的问题。科学的分类是人事管理的基础,没有科学的分类,要想达到科学的管理是不可能的。
笔者认为,应根据国家公务员的产生方式及管理机构的不同,将国家公务员划分为政务类公务员和业务类公务员。事实上,应该说是“恢复”国家最初提出的把国家公务员划分为政务类公务员和业务类公务员。政务类公务员是指依相关法律、法规选举产生或政治任命的工作人员,其任职方式由党委组织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或章程,选举产生或政治任命产生。业务类公务员是指除了由选举产生或政治任命产生的政务类公务员以外的公务员,业务类公务员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进行管理。
从英美等国的国家公务员制度建立过程,我们可以看出:实行“政事分类”、“两官分途”,正是现代公务员制度的本质内容和应有之义。公务员分为政务类和业务类,反映了当代人事管理一般规律的要求。世界上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国家,尽管对公务员范围(外延)的界定有大(如法国、日本)、中(如美国、德国)、小(如英国)之分,但一般都将公务员分为政务类公务员(即政务官)与事务类公务员(事务官)两类。locAlhOst将公务员分为政务类与事务类是实行公务员制度的资本主义国家的通常作法,也是实行公务员分类的前提条件,反映了人事管理的一般规律。
“‘两官分途’只是一个管理体制的技术原则,不具有制度本质的意义”。把公务员划分为政务类与业务类有利于完善“党管干部”!和强化业务类公务员的日常管理;有利于改善实际上不同程度存在的国家人事制度上权力过于集中,党政不分,人身依附等“家长制”现象,以及政府工作和经济建设中的某些短期行为;有利于在法治化的基础上,使政务类公务员的管理日趋民主化,业务类公务员的管理不断专业化。
事实上,我国国家公务员未作政务类与业务类的划分是由于1989年政治风波后,不少人将推行公务员制度与“全盘西化”联系起来。虽然中央最后坚定地选择了国家公务员制度,但是对原有框架与具体内容作了部分调整,放弃了将公务员分为政务类与业务类的提法。
可见,我国国家公务员的分类采用了领导类与非领导类的划分,而没有采用政务类与业务类的划分是当时动乱的政治局势使然。事实上,这种只是为了适应当时紧张的政治形势和我国行政传统的过渡性划分在实际运行中也很容易走样,比如上一级非领导职务的人员对下一级非领导职务的人员实行“领导”,结果还是分类不清。
反映人事管理规律性的东西是客观的,并不会因为人为的因素而改变。如果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在最终审定时放弃了将国家公务员划分为政务类与业务类的构想是不得已而为之,那么在当前稳定的政治局势下,就应该遵循人事管理一般规律,大胆借鉴国外科学的人事管理经验,重申国家公务员政务类和业务类的科学分类,全面推进国家公务员制度。
四、结语
国家公务员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是国家行政体制正常运作的重要保证。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顺利实施与政治体制改革、行政体制改革(尤其是政府机构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相互适应、相互促进,而当前最主要和最急需的是后者为前者创造一个良好的大环境。政治体制改革将实现中国政治的民主化与法治化,建立一个廉洁、高效、负责任的现代政府,这将会大大改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的政治环境。政治制度是属于政治层面的问题,国家公务员制度是属于技术层面的问题,“在政治层面问题与技术层面问题相互交织的情况下,解决政治问题往往是解决技术问题的前提与基础。”
当前的行政体制改革,尤其是政府机构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也制约了国家公务员分类制度的科学化和合理化。机构改革与人员分流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进行的政府机构改革都还只是一个过渡性的方案,离为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实施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还有很大一段距离。
我们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其一,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把机构改革和人员转换结合起来;摆正政府的位置,认清政府的角色,处理好政府与政党、政府与社会团体、政府与企事业单位的关系,探索各自的管理机制,调整政府的职能结构,实现政府职能的优化。其二,理顺党政关系,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前提下,转变党管干部的方式方法。其三,扩大政治民主,逐步实现政治民主化。“若不扩大政治民主,民主若不能成为转型社会的价值取向,公务员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也不可能真正实现。”只有全方位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实现政治民主化、法制化和公开化,才能为公务员制度的顺利实施以及创新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此外,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高度的社会流动性与分化性的社会结构、先进的思想文化建设都影响着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实施。一定要认识到一项制度的实施与完善不是孤立的,而是在一定环境之下进行的,是与其他制度、其他因素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要解决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中的问题,决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要进行制度外环境的优化和制度外其他制度的建立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