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07年8月和2008年7月,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辖内咸丰县、恩施市村镇银行先后成立。总体来看,村镇银行对县域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积极开展各项业务,截至2008年底,各项存款余额12033.85万元,各项贷款余额8179.56万元,初步显现了在增强县域金融竞争、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支持“三农”方面的成效。
1、丰富了农村金融体系,激活了农村金融市场的有序竞争
由于农村金融与其他金融形式相比,属于“薄利金融”,长期以来各金融主体大多不愿参与,使得我国农村金融始终围绕农村信用社展开,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中处于垄断地位。相对于城市金融而言,农村金融改革启动迟、进展慢,还存在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瓶颈”。通过建立村镇银行,初步打破了现有农村信用社垄断农村金融市场的局面,给农村金融市场加入了新的主体,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由于村镇银行的准入,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当地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改进金融服务,参与市场竞争,加强广告宣传,改进服务流程等。如农村信用联社的贷款审批权限从以前的50万元增加到了200万元,减少了审批环节和审批时间,同时还改善了服务条件,改造了营业场所,增加了服务措施等。
2、有效增加了对当地的金融供给
截至2008年底,两家村镇银行各项短期贷款余额6156.9万元,中长期贷款余额1397.66万元,票据融资余额625万元,其中私营企业和个体贷款余额3891万元,农业贷款余额2265.9万元,个人消费贷款余额1097.66万元,客户信贷资金满足率达到了约60%,有效地支持了农民的创业增收和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的发展,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县域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贷款难”问题。LoCaLHOst
3、确保了农村金融市场的稳定,降低了借款成本
因为金融机构的稀缺,大量民间资金找不到正规的发展渠道,以各式各样的“灰色”身份参与着各种形式的地下金融活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带来了巨大的金融风险。由于村镇银行贷款准入门槛低、手续简、费用低、发放速度快,使以前急需资金而又得不到银行信贷支持的民间高利贷用户转而寻求村镇银行的信贷支持。而村镇银行有效的信贷资金投入则有效打击了当地的地下高利贷,减轻了过高利率给债务人带来的经济负担,减低了民间高利贷而引发的资金风险,稳定了农村金融市场。同时,较低的利率水平也大大增加了借款人对村镇银行的需求效应,并降低了借款人的借款成本,减轻了借款人负担(见表1)。
4、吸收了先进的管理理念,促进了人才交流
恩施州两家村镇银行均由江苏常熟市农商行控股,同时有企业利差补贴的营运范围,让民族贸易企业在村镇银行的贷款同等享受利差补贴的待遇,以达到稳定客户,稳健经营的目的。二是建议银行业监管部门出台政策,支持村镇银行与农村信用社进行适度的有序竞争,特别是要允许一家发起行在同一行政区域内跨县市设立分支机构,扩大服务半径,使其在一定范围内形成区域性银行,增强村镇银行的生存活力。
3、加强宣传引导,促进村镇银行良性发展
引导村镇银行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扬长避短,面向农村、面向普通大众,抓住新农村建设的机遇,为“三农”的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引导村镇银行建立健全农户信贷档案,使其与农户建立良好互信关系,从低风险的信贷业务人手,逐步积累经验,稳步发展信贷业务。同时,要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和对农民的培训工作,让群众了解村镇银行,积极参与村镇银行的投资和建设。
4、建立农村存款保险体系,规范农村金融机构的竞争
在鼓励发展各种农村金融机构的同时,为保护存款者的合法权益,可先在农村试点,探索建立农村存款保险制度,提高存款人对农村金融机构特别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信心,抑制个别金融机构倒闭造成的“多米诺骨牌效应”,促进农村金融机构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