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无法退出。因此,资本市场上兼并与反兼并的斗争还远未成为对企业经营者的有力约束,而这一点恰恰是非常关键的。如果我们继续把逻辑推演一下,要健全资本市场,首先得解决国有股和法人股上市流通、国有资本的退出机制问题,但要想在现阶段解决这个问题,客观存在一定的困难,因此,在现阶段一味地推进股份制改革,可能会使国有企业从一种低效率走向另一种低效率。 对yi=pxxi+cgi一阶差分得: △yi=px△xi+c△gi 分析上式,我们发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当企业效益不好出现亏损时,即△yi<0,由于人们的消费具有刚性,故△gi<0,也就是说,收入减少的效应很大部分转嫁到监督上,所有者提供的监督更少,从而企业的效益更差,这是一种恶性循环;而当企业效益好时,当收入增加,由于消费的增加没有收入的增加快,因而所有者会把增加的收入的一部分用于支付监督的成本,故△gi>0,监督增加,从而企业的效益更好。这也就是说,股份制改造后的企业的效益取决于企业的期初状态,如果期初时企业经济效益好,则各所有者提供的监督就会越多,改造后的效率就可能更高,而期初效益差的企业改造成股份制后,各产权主体提供的监督就会越少,结果企业的效率可能更低,效益更差,这是一种典型的马太效应,在我国的股份制改造中,这个问题应特别注意。 二、国有控股和搭便车行为 下面我们将分析,在股份制改造之后,如果国有资本处于控股地位,情况会变成什么样呢? 为了分析的简便,我们分析只有两个所有者的行为,设g1,g2分别代表国家和另一个非国有的产权主体分别提供的监督。由(1)式得纳什均衡下另一个非国有产权主体的监督为: g2=〔α(α+β)y2-αβy1〕/〔(2α+β)β/(α+β)2〕 由yi=ksi我们可以得到,当s1≥(1+β/α)s2时,其中s1,s2分别为国家和另一非国有产权主体在公司中的股份,这时,国家承担全部的监督责任,另一非国有产权主体没有监督的积极性,此时有: z=g /g =s1/(s1+s2……………(2) 很显然,z≤1 这就是说,当国家与其他产权主体共同监督时,将引起监督不足,经营者损害所有者权益。同时,当国有股份超过一定份额(1+β/α)时,其他产权主体会发现,坐享其成的净收益会大于自己监督时的净收益,因而,国家将负担全部的监督成本,其他产权主体搭国家的便车,无监督的积极性。总结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在国有控股企业中,国家(或国有资本的管理部门)将负担了低效率企业的全部监督成本,国有资本的收益可能更低。 由(2)式可知,s1相对于s2越大,纳什均衡的监督越接近帕累托最优监督,企业的效率就越高,当s2=0时,g =g ,监督充分,企业效益处于最优状态。因此我们认为,对一些国有企业,由国家独资经营,效益将是最好的。一方面,它能使企业的效益达到帕累托最优;另一方面,在分配时,国家(国有资本管理部门)将独享监督带来的全部收益。现阶段,国家没有必要也没有能力管理那么多的国有企业,因而,如何做到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就成为问题的关键,对剩下为数不多的国有独资企业,国家需要做的是加强管理。 三、结论及其政策建议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知道,旨在通过股份制改造来改变国有企业效益低下的问题,但由于缺乏竞争性外部环境,作用将是很有限的,其结果可能会使国有企业从一种低效率(股份制改造前的低效率)走向另一种低效率(股份制改造后由于监督不足导致的低效率),由于条件不具备,因此我们在积极创造条件的同时,对现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应特别慎重。同时我们知道,在国有企业中,有些问题是由于管理因素造成的。因而,国有企业的问题不仅仅是产权问题,也不仅仅是环境和管理问题,而是三者纠缠在一起,国有企业的改革应是产权改革、竞争性环境改革和管理改革的三位一体,“把这些缠在一块的老鼠尾巴一并砍掉”(张五常语)。因此,笔者认为,可以在“三改一加强(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后再添上“一促进(促进市场竞争)”,五个方面同上推进,协调发展。目前资本市场中的国有股、法人股上市流通和国有资本的退出问题,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后的效益低下问题,非国有产权主体搭国家便车的问题,制约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问题,妥善解决这三个问题,就成为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 注释:①我们可以这样理解,虽然监督给所有者带来的效用为负,但由于监督能带来收益,收益给所有者的效用为正,且正的效用大于负的效用(否则没有谁会提供监督),故总效用为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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