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物诉权:公民环境诉讼的魅影 |
|
|
【摘要】美国公民环境诉讼的原告资格认定标准经过了一个从程序法》对诉讼资格的规定,因行政行为而致使其法定权利受到不法侵害的人,或受到有关企业和政府的可能压力,这些成员往往不愿意共同提起诉讼或者作证。从而,导致环境公益组织不享有诉讼资格。2,某些环境损害无法认定为自然人的损害。例如,在鲸鱼社区诉布什一案中,任何人都无法证明,由于被告行为对鲸鱼的损害,构成其区别于其他人的损害。除非,他能证明他定期乘坐潜艇观赏鲸鱼优美的身姿。 可见,赋予自然物诉讼资格,一方面能够减轻环境公益组织证明其损害的举证负担。另一方面,在环境保护组织根本无法证明其损害的情形下,环境保护组织可以自任自然物的代理人,从而满足诉讼资格关于损害的要求。在1972年塞拉俱乐部诉默顿案中,联邦最高法院实际上希望认定原告具有诉讼资格,多数法官建议塞拉俱乐部补充其成员受到实际损害的事实,而道格拉斯大法官则指出,如果重新塑造联邦诉讼规则,允许自然物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则完全可以解决诉讼资格的难题。该案实质上是,也可以修改为“矿金河谷诉默顿”。通过分析美国环境资源立法史及其实施的情况,道格拉斯大法官认为,大企业通过影响立法和执法,实际上俘获了执法者,使政府无法实际中立,也就不能很好的维护环境公共利益,这充分说明了公众参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xxv] 可见,如果局限于传统诉讼规则的束缚,以缺乏损害要件否认公众参与获得司法救济的权利,政府就不可能切实、合理考虑公众的参与意见。如果赋予自然物诉权,允许个人或社会组织自任其代理人,这些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LOCAlhOST
|
|
上一个论文: 非刑罚处罚的现实化路径 下一个论文: 日本房屋征收制度的基本状况
|
|
|
看了《自然物诉权:公民环境诉讼的魅影》的网友还看了:
[法律论文]试论我国反垄断法对自然垄断行业的规制 [今日更新]世界自然地理的试卷质量分析与思考 [今日更新]挖掘农村自然资源,开展幼儿美育活动 [今日更新]中国哲学思想中自然规律观念的演变 [今日更新]“道法自然”的政治哲学意蕴 [今日更新]高中生物与自然学科教育的联系 [今日更新]利用自然资源进行自然角创设的有效性探索 [今日更新]大自然拥有权利:自然保存主义的立论之基 [今日更新]“道法自然”的经济哲学思想研究 [今日更新]从陶渊明诗文看魏晋审美之“自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