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范文 | 演讲致词 | 汇报体会 | 总结报告 | 公文方案 | 领导讲话 | 党建工会 | 论文 | 文档 | 书信 |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大全网 >> 论文 >> 法律论文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论物权人承担的作为义务           
论物权人承担的作为义务
可能要就该物引起的损害对他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所有权人没有直接支配、控制引起他人损害的物,则所有权人原则上不就引起损害的物对他人承担侵权责任,占有权人应当就引起他人损害的物对他人承担侵权责任,任何人,无论是否是所有权人,只要暂时占有、控制引起他人损害的物,即应就其危险物引起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这在大陆法系国家是如此,在英美法系国家是如此,在我国也是如此。heustion和buckley指出:“在讨论危险不动产引起的过失侵权责任时,我们有必要区分所有权人承担的侵权责任、占有权人承担的侵权责任以及进入他人不动产上的第三人承担的侵权责任。总的说来,在这些情形下产生的侵权责任是建立在行为人对不动产及其动产的占有或者控制的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行为人对不动产和动产享有的所有权的基础上。就不动产和动产引起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的人应当是暂时现实占有或者支配不动产和动产的人。”[7]

如何判断一个人是不是物的占有人?其判断标准是一个事实标准即控制标准:该人是否对引起损害的物进行某种控制,并且他是否可以阻却物对他人造成伤害?如果是,则该人即为物的占有权人。任何人,只要对物进行物理上的控制即可以成为物的占有权人,因为他完全有能力对其物采取某种措施,即便是仅仅在晚上开着灯。物权人不必是对物进行完全控制的人。他们无须对物进行排他性的控制,他们只要对物进行某种程度的控制即可。不过,不能因此认为,没有对物进行物理控制的人就不能成为控制人。例如,正在被承揽人承建工程的所有权人,他们虽然没有对工程予以物理上的控制,仍然可以看作占有权人。此时,承揽人也是该工程的占有权人,因为,根据控制标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可以同时成为一个不动产的控制者。[8]共同占有权人可以分别控制整个不动产或者不动产的相同部分或者同一不动产的不同部分。例如,物权人出租其单元房屋而仍然控制该不动产的共用部分,如楼道、电梯等。因此,如果一个人对某一不动产或不动产的某一部分进行任何程度的控制,则该人即为物权人,他们承担的义务依赖其对不动产所为的控制程度。当然,如果某人的雇员实际控制某一不动产,该雇员不是物权人,其雇主才是不动产的控制权人。

(二)出卖人和买受人究竟谁是控制权人

物的所有权人通过契约方式将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他人,他人就成为该物的所有权人,应当就物引起的损害对他人承担侵权责任。当动产的所有权人将自己的动产出卖或者赠与给他人时,购买人或者受赠人从出卖人或者赠与人将出卖物或者赠与物交付给买受人或者受赠人之时起成为动产的占有权人,应当就物引起的损害对他人承担侵权责任;在没有具体交付之前,出卖人或者赠与人仍然是其动产的占有权人,应当就物引起的损害对他人承担侵权责任。此时,问题简单明了。但是,如果动产的交付采取的是非现实交付以外的其他交付方式,则问题变得复杂化。在动产采取简易交付的场合,受让人在动产物权让与之前已经取得动产之占有,虽然其所有权在当事人达成让与合意时才产生,受让人仍然看作物的占有权人,应当对物引起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出卖人不对受害人承担侵权责任,虽然他们仍然是动产的所有权人,因为,物引起的侵权责任不是建立所有权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控制权的基础上。在占有改定的场合,出卖人虽然已经将动产的所有权转移给了买受人,但是,他们仍然继续占有出卖物,因此,出卖人被看作占有权人,应当就物引起的损害对他人承担侵权责任。当物权人将自己的不动产出卖给他人时,究竟是不动产的出卖人还是买受人被看作不动产的占有权人?在我国,虽然法律要求不动产的出卖人与买受人要办理不动产产权的过户手续,但是,此种过户手续仅仅看作是不动产所有权发生变动的生效要件,不是控制权发生变动的要件,因此,即便买卖双方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买受人还没有获得不动产的所有权,只要出卖人已经将不动产现实地交付给了买受人,买受人仍然被看作是不动产的占有权人,应当就物引起的损害对合法进入者承担注意义务和侵权责任;受害人不得仅仅因为出卖人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和仍然是不动产的所有权人而被责令对受害人承担侵权责任。因为,物的损害引起的侵权责任仅仅是建立在控制权的基础上而非所有权的基础上。

(三)出租人和承租人究竟谁是控制权人

当第三人在不动产的承租人承租的不动产内或者之上遭受物件或者环境损害时,受害人是否可以要求不动产的出租人对自己承担注意义务和侵权责任?笔者认为,物权人通过租赁契约将不动产出租给他人时,不动产的出租人虽然是不动产的所有权人,但是,他们已经不再被看作是不动产的占有权人,因为,侵权法认为,一旦不动产的出租人将自己的不动产出租给他人,出租人不再对不动产享有任何控制权,即便根据法律或者契约,他们还要承担不动产的维护或者维修的义务,法官不得仅仅因为出租人还要承担出租物的维修义务而被认定为不动产的占有权人并因此被责令对受害人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当不动产引起他人损害时,不动产的出租人不应当对受害人承担侵权责任;承租人一旦承租他人不动产,即被认为是不动产的占有权人,应当就不动产引起的损害对他人承担侵权责任;虽然不动产的出租人要承担不动产的维护和维修的义务,但是,此种义务仅仅是对承租人承担的义务而不是对承租人的客人或者合法来访者承担的注意义务。不过,此种规则应当设定某些例外,在符合例外情况下,出租人应当就其瑕疵出租物引起的损害对承租人以外的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如果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时,该房屋配备了家具或者其他日常用品,则当这些家具或者日用品引起承租人或者承租人以外的合法进入者人身或者财产损害时,物权人应当就其家具或者日用品引起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因为,一旦出租人将家具或者日用品一起出租给承租人时,他们实际上作出了家具和日用品是安全的、可以由承租人安全控制和使用的承诺;当这些家具或者日用品不具有出租人承诺的安全性时,不动产的出租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其次,承租人短期内承租物权人的不动产。如果物权人在短期内将自己的不动产出租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 上一个论文:

  • 下一个论文:


  • 看了《论物权人承担的作为义务》的网友还看了:
    [法律论文]试析遗产处理过程中继承人利益与债权人利益的平衡
    [法律论文]试论德国民法中的物权行为理论及其实践价值之探析
    [法律论文]试析《物权法》颁布实施对银行担保融资业务的影响
    [法律论文]浅谈不动产物权的信赖保护
    [法律论文]论《物权法》第 28 条中“法律文书”的涵义与类型
    [法律论文]中国物权法的意涵与时代特征(下)
    [法律论文]中国物权法的意涵与时代特征(上)
    [今日更新]试论物理学史对物理教学的作用
    [企业管理]试析关联企业中特殊债权人问题
    [法律论文]反思物权行为理论之法学方法

    法律论文
    普通论文试论民事诉讼中管辖权异议的提起
    普通论文取水许可的性质及其与水权关系辨
    普通论文程序是否需要“法定”——对“程
    普通论文论事实推定的效力
    普通论文浅析股东优先购买权行使的法律冲
    普通论文浅议诉讼离婚
    普通论文论*性质组织犯罪的防治
    普通论文会计事务所在虚假陈述中的连带责
    普通论文浅谈审查逮捕阶段询问诉讼参与人
    普通论文律师漫谈
    普通论文浅谈我国民事诉讼当事人诉讼上自
    普通论文解读司法与国家的关系
    论文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住宿学生财产综合保险策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六一儿童节献词
    普通论文[经济论文]中国客车行业统计工作中
    普通论文[简历文档]成本责任流管理模式探索
    普通论文[经济论文]浅谈证券内幕交易损害赔
    普通论文[工程建筑]复合桥面防水层的特点及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当代生态散文的兴起研究
    普通论文[免费范文]知识管理创造竞争优势(
    范文大全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优秀团员个人总结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浪漫的夜毕业露营活动计
    普通范文[实习报告]徐名海社会实践报告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某区教育局五五普法宣传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2011小学毕业典礼家长代
    普通范文[零八零一]县委组织部部长述职报告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房地产公司2012年上半年
    普通范文[科学发展观]农机局科学发展观演讲稿
    演讲致词
    普通演讲[会议发言稿]80岁老人生日宴会主持词
    普通演讲[教师演讲稿范文]2011春季开学典礼班主任讲
    普通演讲[会议发言稿]在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
    普通演讲[会议发言稿]在全市农村工作会议上的主
    普通演讲[婚丧致辞]正式的西式婚礼证婚词
    普通演讲[爱国演讲]你是我永恒的誓言(学习任长
    工作范文
    普通总结[述职报告]卫生厅领导述职报告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学校二OO五年秋团委工作计
    普通总结[调研报告]市接待办科学发展观调研报
    普通党建工会[记要]2010圣诞节短信祝福语大全
    普通公文方案[合同范本]省级政府采购询价采购合同
    普通总结[工作计划]县体育局2012年工作计划范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把握重点 注重实效 切实履
    普通总结[工作总结]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总结
    普通总结[个人总结]英语教师工作总结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关于知识管理的基本概念
    普通总结[工作计划]大学新学期计划
    普通公文方案[申报材料]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年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