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范文 | 演讲致词 | 汇报体会 | 总结报告 | 公文方案 | 领导讲话 | 党建工会 | 论文 | 文档 | 书信 |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大全网 >> 论文 >> 法律论文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民事证明责任分配体系刍论           
民事证明责任分配体系刍论
inecke)的抽象盖然性理论承认规范说的证明责任分配基本原则,但是主张在优越盖然性、证据可能性、消极效果等实质理由存在时,完全可以背离基本原则。普霍斯(pr lss)危险领域说主张,当损害原因存在于加害人的危险领域时,加害人应当承担证明责任。其所谓“危险领域”,指的是为被害人所掌控的空间性、物体性的领域,即其所直接占有的动产与不动产的全部。德兹奇(deutsch)的危险提升说为解决在违反保护法规及其他含有抽象危险要件的行为规范情形下因果关系证明困难的问题,主张当损害发生是存在于此种行为规范的通常发生范围时,应由经此行为之违反而致被损害法益危险增加的当事人就损害与此一行为规范的违反无关承担证明责任。瓦亨道夫(wahrendorf)的多样原则说(损害归属说)在否定规范说的同时,主张依照盖然性原则、保护原则、保证原则、信赖原则、处罚原则、责任一致性原则以及危险分配原则等公平正义加以衡量以确定证明责任的归属。(注释2:此处德国学者诸多理论学说可参见姜世明:《新民事证据法论》(修订二版),(台北)学林文化出版事业有限公司2004年版,第186页以下。)在日本,石田穰的利益衡量说强势背离规范说,主张法官进行证明责任分配时,应依次考虑立法者意思、当事人与证据距离的远近、当事人举证的难易程度、事实存否的盖然性高低诚信原则、禁反言原则等因素;新堂幸司的利益衡量说则不强调石田穰诸多考虑因素的顺序性。龙奇喜助和松本博之的实体法趣旨说则主张以实体法趣旨和基于实体法的价值判断为标准进行证明责任的分配。(注释3:此处日本学者诸多理论学说可参见[日]高桥宏志:《民事诉讼法》,林剑锋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444页以下。)
但是综合来看,虽然罗森贝克的规范说存在若干不足,但是经修正规范理论的修正、补充和发展,其通说地位仍然难以动摇。德日学者的诸多反规范说观点虽然各具洞见,但是却缺乏法律安定性和诉讼可期待性,很难彻底取代规范说。但由此笔者认为,我们完全可以在以规范说作为证明责任分配一般原则的整体构架下,辅以其他各家学说来建构证明责任分配体系。
二、民事证明责任分配的法条基础
罗森贝克认为,“《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不仅仅以已存在的证明责任为前提条件,而且还以在争讼双方当事人——原告和被告——之间的证明责任分配为前提条件”[3](95)。罗森贝克将实体法规范分成权利形成规范、权利妨碍规范、权利消灭规范(含权利排除规范),主张权利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满足权利形成规范规范的要件事实加以证明,而主张权利妨碍或消灭的当事人,则应当对权利妨碍规范或权利消灭规范所要求的要件事实加以证明。据此我们可以看出,规范说有效性的前提是实体法和程序法在立法技术上对于法条要件的证明责任意义有所注意[7](17),也就是说,证明责任分配的问题应当已在民法立法时为立法者所考虑及安排,因此证明责任分配自可从法律规范之间的关系中获得。
以此标准来考察我国现行诸多民事法律,虽不尽理想,但大多数条文还是有逻辑性可循,尤其是作为民事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其法律条文大多数都比较注意要件表述和逻辑关联。一般而言,往往都是先对权利形成规范加以规定,权利妨碍规范则以但书形式或者单独法条的形式加以规定,权利消灭规范与权利排除规范则往往也是以单独法条的形式出现。例如就租赁合同而言,《合同法》第13章“租赁合同”第212条、第213条先就租赁合同成立的基本要件进行了规定,随后的第214条第1款后段通过但书的形式规定了租赁期限的权利妨碍规范,《民法通则》第12条、第13条关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规定也当然是租赁合同的权利妨碍规范,《合同法》第227条、第232条、第233条则就租赁合同解除规定了权利消灭规范。再如就侵权行为请求权而言,《民法通则》第119条则是侵权责任请求权的权利形成规范。在《物权法》与《担保法》中也不乏权利形成规范、权利妨碍规范与权利消灭规范的规定。可见,我国现行法律的法条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规范说的要求,规范说在我国法中有其适用空间。
除了实体法中三种规范的规定,在程序法中也对证明责任分配作了规定,《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1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在第2条、第73条第2款等均为其适例。
三、民事证明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
如前所述,虽然罗森贝克的规范说存在不足,但是其通说地位至今无法撼动,而且从我国法条现状来看,规范说也有其较大适用空间,即《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1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据规定》第2条“(第1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第2款)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及第73条第2款“因证据的证明力无法判断导致争议事实难以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作出裁判”的规定,虽然颇为粗略和简陋,但也算是初步勾勒了我国现行法中对证明责任分配一般原则。而且,《证据规定》关于证明责任分配实际上也是采纳了规范说。(注释4:参见张卫平:《民事诉讼法》,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208页。另,梁书文主编:《〈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新解释》(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年版)第53~54页则表示,总的来说,《证据规定》采用了以大陆法系法律要件分配说为主,英美法系利益衡量说为辅的分配规则。)因此笔者将罗森贝克证明责任分配原则作为笔者所欲构建的民事证明责任分配体系的一般原则。也就是说,在我国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分配一般原则即,主张权利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就其权利存在的要件事实承担证明责任,主张权利妨碍或者消灭的当事人应当就权利妨碍或者消灭的要件事实承担证明责任。对于此一般原则,前文已有相关论述,此处不再重复。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 上一个论文:

  • 下一个论文:


  • 看了《民事证明责任分配体系刍论》的网友还看了:
    [法律论文]浅析名人代言虚假广告的民事责任
    [法律论文]试论多元化的民事纠纷解决机制
    [免费范文]简析仲裁员的民事责任
    [法律论文]试论民事执行难的解决对策
    [法律论文]试析民事抗诉中检察机关调查取证权的措施保障
    [法律论文]试论民事诉讼中管辖权异议的提起主体
    [法律论文]简析仲裁员的民事责任
    [法律论文]试析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对恶意诉讼的规制
    [法律论文]试论检察机关民事调查取证权的限制
    [法律论文]浅析民事执行中止程序的困境及对策

    法律论文
    普通论文试析公民意识与宪政精神的契合
    普通论文浅析我国个人所得税收法律制度的
    普通论文刑事法修正中的政策问题
    普通论文黑恶组织犯罪的初查研判研究
    普通论文作为所有权运动形式的信托——一
    普通论文浅议患者的权利
    普通论文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的联系和区别
    普通论文刑事司法确定性与判例机制
    普通论文企业的商法意义及“企业进入商法
    普通论文论无效合同债权请求权时效之起算
    普通论文浅析《经济法》课程在高职会计专
    普通论文谈反垄断法草案亦退亦进
    论文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圣诞,元旦饮食须节制
    普通论文[经济论文]锡林郭勒盟宏观生态环境
    普通论文[经济论文]关于HIS系统中门诊收费模
    普通论文[免费范文]诚信演讲稿
    普通论文[免费范文]城市群发展要高度关注农
    普通论文[经济论文]中国经济长期增长的动因
    普通论文[经济论文]试论美国金融经济危机的
    普通论文[企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措
    范文大全
    普通范文[个人简历]会计专业应届毕业生求职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审图工作者演讲稿—我自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证券公司董事长致辞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县机关党建工作督查情况
    普通范文[实习报告]警院学生公安局实习报告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县城老街改造项目签约仪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新形势下党的思想政治工
    普通范文[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
    演讲致词
    普通演讲[节日祝福语]2012愚人节是几月几日?愚
    普通演讲[会议发言稿]县委书记在学习全国先进检
    普通演讲[竞聘演讲稿]竞选文艺委员演讲稿
    普通演讲[爱国演讲]建党90周年党课讲稿:学廉
    普通演讲[会议发言稿]学校周年校庆精彩发言
    普通演讲[商务礼仪范文]南非商务礼仪
    工作范文
    普通总结[工作计划]东风小学2004-2005学年度上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善于运用辩证观点思考问题
    普通汇报体会[思想汇报]纪念汶川地震思想汇报范文
    普通总结[调研报告]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调
    普通总结[工作总结]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2002
    普通总结[工作汇报]地质环境司2007年工作总结
    普通汇报体会[心得体会]党员教师创先争优的个人体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2007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要
    普通总结[调研报告]社 会 保 障 立 法 之 探 
    普通公文方案[合同范本]租房合同范本
    普通总结[工作计划]高考前高三班级工作计划
    普通总结[单位总结]风景区年度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