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反垄断法草案亦退亦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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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行政性垄断仅保留原则性规定,拟设“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 6月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草案)》。 《反垄断法》在市场企业的大宪章”,在德国则称为“经济宪法”,在日本视为“经济法的核心”。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亦明确指出,目前企业通过市场竞争自然做大、做强,从而垄断市场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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