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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杂家道法思想述论——以《吕氏春秋》和《淮南子》为考察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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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杂家道法思想述论——以《吕氏春秋》和《淮南子》为考察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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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疑是一个历史传承的悠长过程。吕不韦和刘安虽未能实现其政治抱负,但人亡书废并不能阻碍思想元素以潜隐的形式继续存在。在董仲舒的《春秋繁露》当中,依然能够感受对构建贯通天地人为一体的理论学说的孜孜不倦,逻辑起点从“道”变为“天”,阴阳之间从并陈变为尊卑有别,对道和人情的因循则转化为“天人感应”。可见,以“贯通各家”为主要特征的秦汉杂家,在战国末期至汉初的“道术统一”的思想融合过程中,以其独特的包容性,具有其不可替代的历史地位。在当前,面对转型期多样思想潮流的碰撞和交锋,秦汉杂家在思想融合中所表现出的宽广视野、平等对待各家思想的宽容态度,以及根据自身对时代主题的把握对所融合的思想进行理论构建的自觉,对我们并非全无价值。 注释: [1]冯友兰:《三松堂全集》(第十一卷),河南人民出版社2000年12月第1版,第413-448页。 [2]《吕氏春秋•侍君览•知分》。 [3]《吕氏春秋•孟春纪•孟春》。 [4]《吕氏春秋•仲春纪•情欲》。 [5]《吕氏春秋•孟春纪•贵公》。 [6]徐复观:《两汉思想史》(第二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11月版,第34页。 [7]《吕氏春秋•审分览•执一》。 [8]《吕氏春秋•仲夏纪•大乐》。 [9]《淮南子•天文训》。 [10]戴黍:《淮南子治道思想研究》,中山大学出版社2005年9月第1版,第27页。 [11]《淮南子•精神训》。 [12]《淮南子•本经训》。 [13]《淮南子•泰族训》。 [14]譬如,《吕氏春秋•贵因》篇曰:“夫审天者,察列星而知四时,因也……汤、武遭乱世,临苦民,扬其义,成其功,因也。”《淮南子•原道训》亦认为“所谓无为者,不先物为也;所谓无不为者,因物之所为”。 [15]譬如,《吕氏春秋•情欲》篇认为,“天使人有欲,人弗得不求;天使人有恶,人弗得不辟。欲与恶,所受於天也,人不得与焉,不可变,不可易。”《淮南子•俶真训》也有同样观点,“夫人之所受于天者,耳目之于声色也,口鼻之于芳臭也,肌肤之于寒燠,其情一也”。这种认为人性趋同的观念,是天道使然,方可作为“因”的依据。 上一页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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