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范文 | 演讲致词 | 汇报体会 | 总结报告 | 公文方案 | 领导讲话 | 党建工会 | 论文 | 文档 | 书信 |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大全网 >> 论文 >> 法律论文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高校人事管理中教师聘任制的法律思考           
高校人事管理中教师聘任制的法律思考
聘任制度还存在不少有待完善的方面。

二、高校教师聘任制的法律属性
在高校人事管理的工作实践中,教师聘任制实质上是作为聘任人的高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和作为受聘任人的教师双方的法律行为[2]。表现为三个方面:
第一,聘任关系的建立。聘任关系建立的法律事实是高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双方签定了聘任合同。合同的签定应建立在双方地位平等的基础上,应充分体现高校的聘任决定权的充分行使,教师的自主选择得到实现。作为聘任人的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应在聘任前根据学校工作的需要和实际情况,制订出所需聘任的教师职务和职位,各工作岗位的职责、要求、待遇等情况,予以公示,然后接受具有教师资格的公民竞聘报名,并对其进行资格审核、考核等有关工作,从符合任职资格的报名者中择优聘任,形成聘任意见或作出聘任决定。而具有教师资格的公民,则可以自主选择教师工作岗位,表达自己的意愿,根据自己的实际可服从应聘,也可以拒聘。当聘任人和受聘人基于意见一致或相互同意时,双方签定聘任合同,聘任关系就得以建立。
第二,聘任关系的维持。聘任人和受聘人的聘任关系是从合同规定之日起至合同期满为聘任关系存续期间。聘任关系的维持主要是以合同为依据,双方共同遵守合同的内容,教师按合同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完成工作职责,学校按合同为教师提供教学、科学研究、进修、交流等条件,并支付报酬。在聘任期间,学校仍然依法对教师自主进行管理,包括对教师进行考核、奖惩等。
第三,聘任关系的终止。聘任期满后,聘任人和受聘人的聘任关系自动解除。另外,聘任期间,教师因种种原因提出辞聘,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解聘教师,也会使原有的聘任关系终止或解除。

三、完善高校教师聘任制的法律思考
目前,我国高校教师聘任制尚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很多不尽完善的方面,笔者认为从法律的视野和实践的角度,应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完善:
(一)应对相关法律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及时制定与相关法律相配套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
高校教师聘任制实施的最大难点在于当前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教师的权益无法得到切实保障。因此,当前的当务之急是补充和完善教师聘任制的法律法规,人事和教育主管部门要尽快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尤其是要理清高校和教师的法律关系,明确教师的法律地位,进而明确教师聘用的制度和法律责任,使聘任制的法律纠纷通过适当的途径获得解决,以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二)高校应完善教师聘任规范,主要指对教师聘任合同的细化和完善。
教师聘任合同进一步细化,不仅可以最大程度保证国家和教师权利的实现,而且可以使教师的教育教学有规可循,使高校的管理有法可依,减少由于不确定性而产生的各种纠纷,提高高校的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要依法规范教师聘任的操作程序和合同内容[3]。教师聘任制在实施过程中应有规范的操作程序:(1) 学校人事部门公布聘用办法、实施细则及方案;(2)公布岗位及数额,岗位职责和相应待遇,以及应聘者应具备的条件;(3)应聘者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校方提交书面的应聘意向表;(4) 学校依据聘任方案和考核结果招聘教师;(5) 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教师聘任合同应包括下列内容:(1)聘任合同的期限;(2)工作职责;(3)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4)工作报酬;(5)工作纪律及违约责任;(6)聘任双方协定的其他内容。

笔者认为,高校教师聘任中要实行严格的违约责任制。目前一些高校在实行教师聘任制过程中,教师中途擅自“跳槽”,或者学校中途随意解聘教师的情况时有发生,必须严格履行违约责任制,使教师聘任制真正得以实施。违约行为包括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不履行行为包括拒绝履行和履行不能。不适当履行包括在履行的时间、地点、数量、质量、方式等方面的不适当履行。教师或者学校如有违约行为,必须承担下列违约责任:(1)继续履行。如教师中途“跳槽”,校方要求继续履行教师聘任合同的,必须继续履行;(2) 采取补救措施;(3)支付违约金;(4)赔偿损失。赔偿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三)启动教师申诉、教育行政复议和教育行政诉讼制度。
根据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建立这三种法律救济制度,教师可以对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在聘任过程中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申请法律救济。使教师在聘任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和保护,并使教育行政机关和学校在聘任活动中的行为得到约束,明确其侵害教师合法权益的法律责任。纠正其违法或不当行为,保证教师聘任制在法治的原则下进行,并使教师聘任制的各种纠纷得到妥善的解决,进一步推动教师聘任制朝着法治化的方向发展和完善。
(四)建立校内调解制度。
学校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学校内部设立调解委员会解决教师聘任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纠纷和争议。调解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教师职工代表、学校行政代表、学校工会代表;前者由职工推举产生,后二者由指定产生,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的代表不得超过总数的1/3。调解委员会设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调解委员会受理争议后,应按下列程序处理:首先及时指派调解委员会对争议事项进行全面调查,并在调查笔录上签章;然后由调解委员会主任(或指定1—2名调解委员)主持召开调解会议;接着在听取争议双方陈述,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依法进行调解;最后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没有达成协议的,填写调解意见书,由有关人员签章,两者均一式三份,调解委员会及当事人各一份。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调解协议。
(五)建立教育法庭和人事仲裁制度。

所谓教育法庭制度,是指一些国家为处理学校、教师、学生权益纠纷而实行的准司法制度。印度的“学院法庭”和加拿大“教育上诉法庭”就是这种制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 上一个论文:

  • 下一个论文:


  • 看了《高校人事管理中教师聘任制的法律思考》的网友还看了:
    [企业管理]浅谈高校图书馆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
    [法律论文]试论高校资产经营公司法律研究
    [法律论文]试析微博在高校信访工作中的运用
    [企业管理]浅议对高校图书馆管理模式的思考
    [企业管理]浅谈高校后勤社会化抉择的会计管理问题
    [企业管理]关于高校考试管理工作的一些探析
    [经济论文]浅谈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现状分析及教育管理
    [企业管理]试论高职院校人力资源管理之我见
    [企业管理]试析高校图书馆的服务创新与大学生的素质教育
    [今日更新]浅谈高校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教学改革

    法律论文
    普通论文浅谈构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
    普通论文财税法律主义与司法独立
    普通论文QDII制度与我国证券监管新问题的
    普通论文试论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在审判监
    普通论文刑事案件分案审理程序研究——以
    普通论文萨维尼的法学方法论述评
    普通论文试析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是否构成独
    普通论文浅谈证券内幕交易罪治理对策研究
    普通论文会计事务所在虚假陈述中的连带责
    普通论文试论警务人才成长与发展的规律
    普通论文浅谈信访的弊端及对策
    普通论文信用卡犯罪中“虚假的身份证明”
    论文
    普通论文[免费范文]“减负”倒逼乡镇改革
    普通论文[免费范文]保卫人员岗位安全职责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特殊用工方式之劳务派遣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新闻文化负载词的英汉互
    普通论文[免费范文]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与国际
    普通论文[免费范文]先进性教育学习动员阶段
    普通论文[企业管理]论我国新财经报纸的核心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谈谈如何用流行音乐欣赏
    范文大全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语文教研组工作小结
    普通范文[零八零七]工商政务大厅窗口工作汇
    普通范文[规章制度]##省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
    普通范文[科学发展观]社区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
    普通范文[调查报告]台资模式与温州模式之碰
    普通范文[科学发展观]水利信息中心科学发展观
    普通范文[规章制度]**公司思想*工作条例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2009年市财税征管工作总
    演讲致词
    普通演讲[会议发言稿]二十年聚会同学代表发言
    普通演讲[会议发言稿]在建筑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
    普通演讲[庆典致辞]辖区警务社会管理创新的探
    普通演讲[就职演说]学校副校长就职演讲
    普通演讲[学生演讲稿范文]小学生关于孝敬父母演讲稿
    普通演讲[会议发言稿]扶贫双到致谢辞
    工作范文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在×淮剧团建团五十周年庆
    普通总结[年终总结]*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总结
    普通党建工会[政府政务]国税局长在全市国税系统基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中国信访的制度困境及出路
    普通汇报体会[经验材料]物业管理公司环境卫生管理
    普通公文方案[合同范本]代理合作保密协议范本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贯彻落实三个代表要求,深
    普通总结[工作计划]幼儿园小班教研计划
    普通总结[工作计划]村科技培训工作计划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三农问题调查报告
    普通总结[工作汇报]防范医药购销中贿赂现象汇
    普通总结[工作总结]2010年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