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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域捆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和农地转用,让消耗土地者为农民买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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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域捆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和农地转用,让消耗土地者为农民买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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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利益,离农民远,则中央政府只能陷入“千斤拨四两”的窘境。 现实的状况是,由于小局与全局、中央决策与地方保护主义的矛盾与冲突,出台宏观调控政策以来,中央政府仍然是剃头挑子“一头热”。一方面,中央政府看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实施宏观调控,通过财政政策与土地政策的双轨并行,抑制以重复建设、资源过度消耗为表现形式的经济过热势头;另一方面,出于政绩意识等诸多因素,不少地方政府打着“科学发展观,不是不要速度,而是要既快又好发展”的旗号,喊着“速度不减,用足政策”的口号,我行我素、一如既往地按照“先放开再规范,先污染再治理,先发展再争论”的原有模式和既定思路推进工作。 基于中央与地方事实存在的博弈,矛盾和问题显得不可避免:全国土地违法事件屡有发生,土地执法弱化,一些地方领导的土地国策意识和法制观念比较淡薄,往往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越权批地、多头批地、未批先用、小批大用,以及对土地违规行为不举不咎等现象在各地普遍发生。特别是东部沿海地区,其发展势头势不可挡、热气腾腾,城市形象不断提升、园区面积不断扩大、经济政绩不断显现的同时,资源在异常消耗、环境在迅速恶化、中西部差距在越拉越大、社会变得越来越缺乏和谐。 国家在宏观调控中,已经动用了许多手段,最主要的手段有三:一是税收调控,二是金融调控,三是土地调控。目前阶段看来,作用最直接的就是土地调控。严查江苏的“铁本事件”,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推进。这便是很好的例证。继续加大利用土地手段的调控,特别是明确要求今后土地复垦主要复垦农村建设用地,并与当地建设用地指标相捆绑,有利于加强监管,有利于校正地方政府的越轨行为,有利于国家宏观调控措施的进一步落实,有利于全国范围内要素的科学布局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上一页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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